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能够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顺利开展经营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审议的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137.48亿元,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合同金额上限为82.24亿元,对外担保合同项下的融资余额为44.71亿元,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合同金额中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上限为48.67亿元;对出售电站项目公司的担保金额上限为8.60亿元;对赣州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赣州发展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担保提供反担保金额上限为12.49亿元;其他对外担保金额上限为12.48亿元。以上累计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合同金额上限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225.87%,累计对外担保合同项下融资余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2.80%。另外,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上市公司融资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6.96亿元。若包含本次担保,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上市公司融资累计担保余额为17.50亿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经披露过的担保平移、代偿事宜外,公司没有新增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应承担的损失。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并依法采取措施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22-145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康科技”)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耿乃凡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耿乃凡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耿乃凡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耿乃凡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耿乃凡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耿乃凡先生仍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公司独立董事职责。
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胡希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胡希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胡希荣先生目前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胡希荣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及董事会对耿乃凡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工作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
胡希荣先生简历
胡希荣先生:195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毕业于中国农业银行常州分行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MBA课程高级研修结业,经济师。曾担任中国农业银行江阴支行华士营业所、陆桥营业所副主任、主任,新桥营业所主任,农工商信贷科科长,江苏海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阴东华铝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胡希荣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胡希荣先生未持有爱康科技股份。胡希荣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胡希荣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查询,胡希荣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22-147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23年1月9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2年12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月9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月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23年1月9日上午9:15至2023年1月9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月4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1月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张家港市经济开发区金塘西路101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二)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有关说明
上述提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23年1月5日、1月6日,9:00-11:30,13: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通讯地址:张家港市经济开发区金塘西路101号 邮政编码:215600
5、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交完整。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地址:张家港经济开发区金塘路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15600
联系人:陈志杰
电话:0512-82557563 ;传真:0512-82557644
电子信箱:zhengquanbu@akcome.com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610,投票简称:“爱康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月9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9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书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及股份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人/本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注:1、请在“表决意见”下面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或不选无效;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作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3、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字/盖章处)
被委托人联系方式: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22-144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康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12月23日在张家港经济开发区金塘路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2022年12月2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邹承慧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其中独立董事耿乃凡、杨胜刚、刘会荪、徐锦荣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全体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提名胡希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胡希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胡希荣先生目前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胡希荣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4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3年1月9日下午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147)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的相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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