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用工产生工伤怎么办
1、一次性赔付包含遭受工伤事故或患职业危害职工或雇佣童工在治疗过程中费用和一次性赔偿费,一次性赔偿费金额理应在遭遇工伤事故或患职业危害职工或雇佣童工身亡或者经职业病鉴定后确定。
2、职业病鉴定按属地原则由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职业病鉴定联合会申请办理。职业病鉴定费由死伤员工或是雇佣童工所属单位付款。
3、员工或雇佣童工遭受工伤事故或患职业危害,在职业病鉴定以前开展治疗过程中生活费、医疗费用、陪护费、治疗期间的伙食补助及所需要的交通出行费等费用,依照《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的标准及范畴,均由残废员工或雇佣童工所属单位付款。
二、工伤职工的残废津贴怎么算
伤残津贴,就是指一至四级伤残或者无法被安排了岗位的五、六级伤残的工伤职工,依一定工资比例按月享有的补贴,是依规享有的工伤保险赔偿的项目之一。伤残津贴还是存在劳动能力阻碍,缺失工作就业岗位,自已的民事行为能力被消弱的情形下,用人公司付给工伤职工薪水填补方式。
1、1-6级残废先后分别是
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
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2、伤残津贴具体额度不能低于本地最低工资规定
3、伤残津贴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部门依据社平工资和生活费等变化趋势适当调整,调节规范由市、自治州、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求。
依规享有养老保险的工伤职工,不发伤残津贴。养老退休金小于伤残津贴的,可规定工伤保险基金补充差值。
“本人工资”高过统筹地区社平工资的300%的,依照统筹地区社平工资的300%测算;本人工资小于统筹地区社平工资60%的,依照统筹地区社平工资的60%测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