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人才引进办理流程

日期:2023-04-14 11:01:14 作者:fuli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一、人才引进落户所需条件:

①35周以下全日制本科学历;

②45周以下全日制硕士学历;

上述条件,调档/不调档案,均可受理,不调档每月受理名额有限;

③36~40周岁以下,统招本科,提供中级职称,必须调档案;

④41~45周岁以下,统招本科,提供高级职称,必须调档案;

二、人才引进办理流程:

资格初审

① 具有普通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学历, 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的外省市人员,被在津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招用(或者在津投资办企业),且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可以申请落户。

② 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45周岁以下的(含45周岁)外省市人员,被在津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招用(或者在津投资办企业),且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可以申请落户。

要件呈报

① 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② 学历证、学位证及学历认证报告;

③ 落户本人或近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名下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④ 子女投靠落户的须本人名下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⑤ 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准迁下发

相关材料报批天津市公安局,通过审核后持本人身份证来我处领取《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户口迁移

持《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到户籍所在地登记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后办理后续落户手续。以上便是天津人才引进户口办理流程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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