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35周以下全日制本科学历;
②45周以下全日制硕士学历;
上述条件,调档/不调档案,均可受理,不调档每月受理名额有限;
③36~40周岁以下,统招本科,提供中级职称,必须调档案;
④41~45周岁以下,统招本科,提供高级职称,必须调档案;
二、人才引进办理流程:
资格初审
① 具有普通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学历, 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的外省市人员,被在津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招用(或者在津投资办企业),且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可以申请落户。
② 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45周岁以下的(含45周岁)外省市人员,被在津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招用(或者在津投资办企业),且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可以申请落户。
要件呈报
① 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② 学历证、学位证及学历认证报告;
③ 落户本人或近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名下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④ 子女投靠落户的须本人名下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⑤ 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准迁下发
相关材料报批天津市公安局,通过审核后持本人身份证来我处领取《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户口迁移
持《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到户籍所在地登记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后办理后续落户手续。以上便是天津人才引进户口办理流程的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