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体检是公司的责任吗?

日期:2023-05-01 11:02:24 作者:fuli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体检是公司的责任吗?看看《劳动法》怎么说。

如今正值体检季,许多人反映身边的许多朋友都有免费的体检,而自己的公司却没有,甚至有的公司还有这样的不成文规定:只有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在本单位连续工作10年以上的人员,才能享受公司提供的免费体检。

那么,《劳动法》如何规定员工的体检呢?

员工体检是公司的责任吗?

普通体检。

《劳动法》第三条和第七十六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提高劳动者福利待遇。

但是,由于雇主对福利的实施有很大的自主性,而且法律不能强制规定,因此,除非签订了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或者制定了规章制度,否则,只能根据雇主所谓的潜规则来决定谁有权享有谁无权享有。

只为少数员工体检福利。虽然看起来不公平,但也不违法。

可能有人会问:劳动法不是强调公平和同工同酬吗?

是的!但是这些都是针对基本的劳动权利,即法定的劳动权利,而非可有可无的福利。

当然,一些健康检查是法定雇主必须做的!

女职工。

《山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2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每1-2年组织一次女职工妇科检查;如果在工作时间内组织检查,检查时间应计入工作时间。

鼓励用人单位定期组织女职工进行乳腺癌和宫颈癌筛查,为女职工提供健康知识讲座、心理咨询等服务,向女职工发放必要的卫生用品。

有职业危害的员工。

雇主必须为雇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有职业危害的雇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职业病防治法

对于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工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就业前的职业健康检查、就业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和离职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五条(七)项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未成年劳动者、妊娠期、哺乳期女性劳动者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和禁忌作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命令限期管理,处以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的情节严重的,命令停止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命令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关闭。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