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到期自身不续签有赔偿吗
1、劳动合同到期后,员工自身不续签,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不可以认为经济补偿金。
2、用人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才会有经济补偿金。
3、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工作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解除: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职工逐渐依规享有基本上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员工身亡,或是被法院宣布死亡或是宣告死亡的;
(四)用人公司被公安机关宣布破产的;
(五)用人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消或是用人公司确定提早散伙的;
(六)法律法规、法规规定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公司理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
(一)员工依照法律第三十八条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
(二)用人公司依照法律第三十六条要求向劳动者明确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与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的;
(三)用人公司依照法律第四十条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
(四)用人公司依照法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停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要求劳动合同解除的;
(七)法律法规、法规规定其他情形。
二、企业能和员工商议承诺经济补偿吗
最先,依照“意思自治”,在法律上并不是限定公司和员工商议承诺经济补偿。
次之,企业和员工商议承诺赔偿金后,要结合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被适用。具体来说,经济补偿承诺将依据下列情况判断法律认可:
1、公司和员工商议承诺小于标准规定的经济补偿,归属于企业免去自已的法律规定义务、清除员工支配权,正常情况下该协议应认定为失效。
员工按照约定领到经济补偿后,才知道企业未按照标准规定付款,能够及时要求企业付款全额的经济补偿。
而且,经济补偿法律规定收取的规范如下所示:
(1)按员工在这个公司上班的期限,每满一年付款一个月薪水;
(2)工作中六个月之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规范测算;
(3)工作不满六个月的,付款大半个月收入的经济补偿金。
2、公司和员工商议承诺经济补偿时,早已明确说明其相关法律法规对经济补偿计算规范,员工明知道实际情况还自行签订合同的,无论经济补偿是否满足标准规定。
那样,搞好承诺后,会视作员工对自身权益的独立处罚,所以不能有一定的悔约。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具体内容,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合同解除。员工自己并不允许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公司不用支付工资。要是用人公司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员工能够认为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根据职工参加工作时间和薪水明确。我希望本篇文章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难题能够点击进入按键资询,或者去资询知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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