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北京工伤伤残鉴定8级赔偿

日期:2023-01-10 11:03:18 作者:fuli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伤残被判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体验下列工资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工伤等级付款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北京执行《工伤保险条例》方法 第五章 工伤保险赔偿 一次性公伤医疗补助金和残废就业补助金分类汇总,标准是消除或者终止劳务关系时5至30个月的当地上一年度员工月平均收入。在其中: 八级15个月(北京市2009年社平工资48444元,月均值4037元) 累计:15个月*4037元=60555元 11个月的本人工资(假如薪水高过2422元,则按照本人工资算,假如小于2422元则按2422元算) (本人工资,就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到工伤事故或是患职业危害前12个月均值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过统筹地区社平工资300%的,依照统筹地区社平工资的300%测算;本人工资小于统筹地区社平工资60%的,依照统筹地区社平工资的60%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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