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百跃农牧与光大银行南宁分行签订了以光大银行南宁分行为“授信人”、以公司为“受信人”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在主合同项下的授信额度(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整)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范围包括: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以上各项合称为“被担保债务”)。
保证期间按《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因法律规定或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债务提前到期,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日起三年。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作为被担保人资信良好,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事项风险可控,有利于提升公司融资能力,保证公司正常的运营资金需求,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06,500万元(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主体提供担保13,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主体提供担保93,500万元);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00,000万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余额为34,740.4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21年12月31日)的25.45%(其中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2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主体(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5,5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21年12月31日)的11.3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主体提供担保余额为2,451.2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21年12月31日)的1.80%。
除前述担保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亦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等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百跃农牧与光大银行南宁分行签订的以公司为被担保方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百跃农牧股东决定。
特此公告。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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