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被担保方:金风国际Moorabool有限公司、金风国际Moorabool南有限公司
3、担保内容:金风国际就其全资子公司金风国际Moorabool有限公司、金风国际Moorabool南有限公司分别与Nebras电力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项下的履约义务提供担保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5、担保期限:税务索赔担保期限为股权交割结束之日起5年,税务索赔之外的其他索赔担保期限是股权交割结束之日起18个月。
6、担保金额:368,677,001.07澳元,折合人民币约为1,739,270,620.25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89%。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对被担保对象拥有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项目进展。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风险可控,对公司正常的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小股东利益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对外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全部发生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56.0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76%;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5.0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2%。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等。
特此公告。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日12日
股票代码:002202 股票简称:金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5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澳大利亚Moorabool项目公司代开保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风科技”或者“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澳洲Moorabool风电项目公司49%股权暨相关担保及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金风国际Moorabool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Moorabool风场(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Moorabool北区”)49%的股权,以及全资子公司金风国际Moorabool南有限公司持有的Moorabool南风场(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Moorabool南区”)49%的股权转让给Nebras Power Australia Pty Limited(以下简称“Nebras电力”)。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金风国际Moorabool有限公司和金风国际Moorabool南有限公司将分别持有Moorabool北区和Moorabool南区51%的股权,上述两家公司将成为公司与Nebras电力共同控制实体,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Moorabool北区及Moorabool南区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期间,公司代两家公司共同持有的子公司Moorabool Wind Farm Interface Company Pty Ltd(以下简称“项目公司”)申请开具了三张银行保函,以担保其在《Project Construction and Co-ordination Deed》(以下简称“《项目建设合作协议》”)、《Connection Service Agreement》(以下简称“《并网服务协议》”)和《Use of System Agreement》(以下简称“《并网使用协议》”)中相应的履约责任。
由于在交割日买方Nebras电力无法按照其持股比例为项目公司向银行申请开具保函。因此,公司将在过渡期(从交割日开始计算至多6个月)内继续为项目公司向银行申请开具100%银行保函,Nebras电力按照49%的持股比例向公司提供反担保。过渡期后,金风科技与Nebras电力将按照各自持股比例代项目公司申请开具银行保函。
二、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Moorabool Wind Farm Interface Company Pty Ltd
2、成立时间:2016年11月07日
3、注册地点:Level 25, Tower 1 International Tower Sydney,100 Barangaroo Avenue, Barangaroo NSW 2000
4、注册资本:20.02万澳元
5、经营范围:风电场的开发与建设
6、被担保方与公司关系:截至本公告日,被担保方为金风科技的全资子公司金风国际香港(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金风国际Moorabool有限公司及金风国际Moorabool南有限公司分别持有的Moorabool北区及Moorabool南区共同持有的子公司(其中Moorabool北区持股50%,Moorabool南区持股50%)。股权交割后,被担保方将成为公司的参股公司。
7、被担保方的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披露日,被担保方不存在对外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一)向受益人AusNet Transmission Group Pty Ltd(以下简称“电网传输公司”)提供的银行保函
1、担保方: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Moorabool Wind Farm Interface Company Pty Ltd
3、担保内容:金风科技和Nebras电力为项目公司就其与电网传输公司签署的《并网服务协议》中保证项目公司定期支付设计、建造和维护服务产生的并网年费的履约责任提供担保。
4、担保方式:一般保证
5、担保期限及担保金额:
1)过渡期内,金风科技代项目公司申请开具100%银行保函, Nebras电力按照49%的持股比例向金风科技提供反担保,即金风科技开具的保函金额不超过46,603,733澳元,折合人民币约219,857,771.80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62%;担保期限自Moorabool北区及Moorabool南区交割后至多6个月。
2)在过渡期后,金风科技与Nebras电力将按照各自持股比例代项目公司申请开具银行保函,即金风科技开具的保函金额不超过23,767,903.83澳元,折合人民币约112,127,463.11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32%;担保期限为原保函担保期限(自《并网服务协议》于2018年3月16日签订起不超过24年)的剩余年限。
(二)向受益人Australian Energy Market Operator Ltd(以下简称“澳洲能源公司”)提供的银行保函
1、担保方: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Moorabool Wind Farm Interface Company Pty Ltd
3、担保内容:金风科技和Nebras电力为项目公司就其与澳洲能源公司签署的《并网使用协议》中保证项目公司遵守市场规范,接入后不影响维多利亚州电网的稳定的履约责任提供担保。
4、担保方式:一般保证
5、担保期限和担保金额:
1)在过渡期内,金风科技代项目公司申请开具100%银行保函,Nebras电力按照49%的持股比例向金风科技提供反担保,即金风科技开具的保函金额不超过1,500,000澳元,折合人民币约7,076,400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02%;担保期限自Moorabool北区及Moorabool南区交割后至多6个月。
2)在过渡期后,金风科技与Nebras电力将按照各自持股比例代项目公司申请开具银行保函,即金风科技开具的保函金额不超过765,000澳元,折合人民币约3,608,964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01%;担保期限为原保函担保期限(自《并网使用协议》于2018年3月16日签订起不超过24年)的剩余年限。
(三)向受益人电网传输公司提供的银行保函
1、担保方: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Moorabool Wind Farm Interface Company Pty Ltd
3、担保内容:金风科技和Nebras电力为项目公司就其与澳洲能源公司和电网传输公司签署的《项目建设合作协议》中保证项目公司定期支付由于设计、建设和调试并网接口工作产生的年费,并保证项目能够顺利建成的履约责任提供担保。
4、担保方式:一般保证
5、担保期限和担保期限:
1)在过渡期内,金风科技代项目公司申请开具100%银行保函,Nebras电力按照49%的持股比例向金风科技提供反担保,即金风科技开具的保函金额不超过297,026.12澳元,折合人民币约1,401,250.42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0039%;担保期限自Moorabool北区及Moorabool南区交割后至多6个月。
2)在过渡期后,金风科技与Nebras电力将按照各自持股比例代项目公司申请开具银行保函,即金风科技开具的保函金额不超过151,483.32澳元,折合人民币约714,637.72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002%;担保期限为原保函担保期限(自《项目建设合作协议》于2018年3月16日签订起不超过24年)的剩余年限。
四、反担保情况
(一)反担保的安排
在过渡期内,由金风科技代项目公司继续向银行申请开具100%银行保函,由Nebras电力按照49%的持股比例向金风科技提供反担保。
(二)反担保人有关情况
Nebras电力的实际控制人为卡塔尔电力和水务公司(Qatar Electricity and Water Company),是卡塔尔政府旗下的电力和水务公司,卡塔尔电力和水务公司是中东及北非地区第二大公共事业公司。Nebras电力的股东Nebras电力集团公司在全球7个国家有超过6,520MW的项目,总资产超过154亿元人民币。
Nebras电力作为反担保人,财务稳健,违约风险较低。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是因公司转让所持全资子公司49%股权导致该公司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而被动形成,其实质是公司对原全资子公司原有担保的延续,且该参股公司其他股东也将按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比例的担保或者反担保,担保公平、对等,担保风险可控,对公司正常的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对外担保数量
1、在过渡期内,本次担保全部发生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0.9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51%;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7.3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06%。
2、在过渡期后,本次担保全部发生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9.8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20%;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6.2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75%。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等。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杨剑萍、曾宪芬、魏炜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由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转让49%股权后,该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已有的担保将成为对参股公司的担保,同时,该参股公司其他股东也将按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比例的担保或者反担保,担保风险可控,对其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本次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对外担保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对外担保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日12日
股票代码:002202 股票简称:金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6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后
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风科技”或者“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澳洲Moorabool风电项目公司49%股权暨相关担保及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金风国际Moorabool有限公司及将其持有的Moorabool风场(控股)有限公司(简称“Moorabool北区”)49%的股权,以及全资子公司金风国际Moorabool南有限公司持有的Moorabool南风场(控股)有限公司(简称“Moorabool南区”)49%的股权转让给Nebras Power Australia Pty Limited(以下简称“Nebras电力”)。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金风国际Moorabool有限公司和金风国际Moorabool南有限公司将分别持有Moorabool北区和Moorabool南区51%股权,上述两家公司将成为公司与Nebras电力共同控制实体,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Moorabool北区和Moorabool南区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期间,公司为支持其日常经营向其提供股东借款,截至本公告日,借款余额共计4.37亿澳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Nebras电力将偿还借款2.14亿澳元,剩余借款2.23亿澳元将在本次股权转让后被动形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该项业务实质为公司对原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日常经营性借款的延续。
上述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下的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Moorabool风场(控股)有限公司/Moorabool南风场(控股)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6年8月25日/2016年8月25日
3、注册资本:109,800,000澳元/112,000,000澳元
4、注册地址:Level 25, Tower 1 International Tower Sydney,100 Barangaroo Avenue, Barangaroo NSW 2000
5、经营范围:风电场开发建设,运营维护
6、股权结构:截至本公告日,被资助对象为金风科技的全资子公司金风国际香港(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金风国际Moorabool有限公司及金风国际Moorabool南有限公司分别持有的全资子公司。
股权交割后,被资助对象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金风国际Moorabool有限公司、金风国际Moorabool南有限公司和Nebras电力分别持有被资助对象的股权比例为51%和49%。
7、关联关系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被资助对象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8、被资助对象的财务数据
1)Moorabool 风场(控股)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2)Moorabool南风场(控股)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披露日,Moorabool风场(控股)有限公司及Moorabool南风场(控股)有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抵押、重大诉讼及仲裁等事项。
9、公司上一会计年度不存在对Moorabool风场(控股)有限公司及Moorabool南风场(控股)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三、财务资助的主要情况
1、财务资助金额:2.23亿澳元,折合人民币1,052,024,800元。项目公司在持续运营过程中,签约日到交割日之间项目公司如归还股东贷款,则交割时股东贷款金额将相应减少,所以相应财务资助金额也将有所变化,最终财务资助金额以交割日确定的金额为准。
2、财务资助期限:根据项目公司运营情况逐步偿还股东借款
3、财务资助利息:无利息
4、财务资助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5、资金主要用途:用于被资助对象的日常运营
四、风险防控措施
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系公司转让所持全资子公司49%股权导致该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而被动形成,其业务实质为公司对原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性借款的延续,旨在保证被资助对象正常开展经营。同时,公司将委派相关人员至项目公司,进行财务、经营方面的有效管控,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因公司转让所持全资子公司49%股权导致该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而被动形成,其业务实质为公司对原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性借款的延续,且公司将委派相关人员至项目公司以加强对资助对象的监督和风险控制。经评估,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形成的财务资助采取了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整体风险可控。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杨剑萍、曾宪芬、魏炜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因公司转让所持全资子公司股权,原对其提供的内部往来借款被动形成财务资助所致。公司已采取了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故本次财务资助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Moorabool风场(控股)有限公司和Moorabool南风场(控股)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七、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43,095,380.91澳元,折合人民币203,306,768.98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57%,不存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特此公告。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日12日
股票代码:002202 股票简称:金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4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风科技”)于2022年12月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12日在北京金风科创风电设备有限公司九楼会议室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八名,实到董事八名,其中,现场出席六名,董事卢海林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委托董事长武钢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杨剑萍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委托独立董事魏炜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武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澳洲Moorabool风电项目公司49%股权暨相关担保及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登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hkexnews.hk)。详见《关于为参股公司澳大利亚Moorabool项目公司代开保函的公告》(编号:2022-065)、《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后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公告》(编号:2022-066)、《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金风国际Moorabool有限公司和金风国际Moorabool南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编号:2022-067)。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登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hkexnews.hk)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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