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及聘任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日期:2022-12-21 11:07:45 作者:fuli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附件:简历

罗小凤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1970年生,本科学历,律师资格证,经济师。2002年12月至2010年6月,先后任四川原则律师事务所、四川典章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0年6月至2016年7月历任成都金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风控部副经理(主持工作)、风险控制部兼资产管理部经理、业务二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2015年1月至2016年7月任成都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小微金融板块不良资产清收办公室副主任;2016年7月至2018年9月任成都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前身)上市部(金融创新部)部长;2018年9月至2018年11月任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上市部(金融创新部)部长;2018年11月至2021年8月任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第一监事会主席(担任成都建工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都建工第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都建工第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成都建工装饰装修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10月至2022年5月任成都兴城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22年5月至2022年6月任成都兴城人居地产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天府乡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成都兴城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专职外部董事;2022年7月至2022年12月任本公司董事。

截止公告日,罗小凤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罗小凤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罗小凤女士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证券代码:002542 证券简称:中化岩土 公告编号:2022-113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于2023年1月5日(星期四)下午14:00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2022年12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1月5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1月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5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投票平台进行投票表决。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2年12月28日。

7.出席对象:

(1)2022年12月28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大兴区科苑路13号院1号楼公司第二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并于2022年12月21日公告,相关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其中提案1.00、提案2.00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对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登记时间:2022年12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以2022年12月30日16: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地点:北京市大兴区科苑路13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芝永

电话:010-61271947

传真:010-61271705

电子邮箱:cge@cge.com.cn

6.注意事项: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42

2.投票简称:中化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月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月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5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1.上述议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对应栏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授权委托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

委托人/单位(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人/单位股票账号:

委托人/单位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发日期:

证券代码:002542 证券简称:中化岩土 公告编号:2022-111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罗小凤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罗小凤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2月20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8)。

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刘明俊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刘明俊先生符合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相关要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同意提名刘明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此次补选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0日

附件:简历

刘明俊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1973年生,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2009年8月至2014年8月,任成都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副经理;2014年8月至2018年9月历任成都市第七建筑工程公司(成都建工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前身)经理、总经理;2018年9月至2021年12月任成都建工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21年10月至今任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5月至今任四川省紫坪铺水库环境治理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6月至今任成都建工第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止公告日,刘明俊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刘明俊先生担任副总经理职务的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公司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为公司的关联方,因此刘明俊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刘明俊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明俊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证券代码:002542 证券简称:中化岩土 公告编号:2022-110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岩土”或“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12月17日以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现场通知等方式发出了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12月20日在北京市大兴区科苑路13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延炜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修订《公司章程》。

本议案需提请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公司职能部门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修正案》发布于巨潮资讯网。

二、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请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议事规则》发布于巨潮资讯网。

三、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发布于巨潮资讯网。

四、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刘明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公告》发布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发布于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请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经董事长吴延炜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罗小凤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罗小凤女士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及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发布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发布于巨潮资讯网。

六、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1月5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发布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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