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用人单位在使用企业内退人员时未考虑到双方之间可能成立劳动关系的隐患,那么这样的思维误区将会大大增加用人单位所面临的法律风险。
因此,建议用人单位应谨慎使用企业内退人员。一旦确认使用,考虑到双方成立劳动关系的可能性,我们建议用人单位可选择直接与此类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于劳动合同中明确无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客观情况。或,采取劳务派遣的模式,将用人单位的责任转移给派遣单位,并于协议中明确本单位和派遣单位内部的责任承担和划分。
另外,无论用人单位最后以何种方式进行用工,均建议用人单位购买商业险(雇主责任险)。
注:本文解读仅基于现行法律法规,实务中请以当地有关部门最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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