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按照劳动法的标准,起点是N+1补偿!
其二:如果是因为公司问题辞退,不是因为个人能力不胜任;如果公司继续招聘该岗位的人员,作为被该岗位的辞退者,有优先入职的权利!
笔者在2008年劳动法之后见识到了资本主义企业的做法,公司每年年底盘点,会因为效率和业绩辞退部分员工,情况改善后重新招募!个别业绩相对差的人总是成为被辞退的第一人,拿到补偿金回家休整几个月后,公司继续招人,开开心心回来继续在原来的岗位和部门,和老朋友们一起上班!不亦乐乎!
迟到罚款1000元的奇葩
因为你太弱,你接了这种公司!如果真的可以这么做,那想想,你把全国14亿人全部招聘到你公司,你就靠罚款变成千亿富翁了吧?
有人不迟到?那就多订一些制度:
进门现迈左脚罚1000元
吃饭不喝汤罚款500元
上厕所的时间超过马斯克的5秒钟,比世界首富上厕所的时间还长?罚2000元!
见到老板不鞠躬,罚500元!鞠躬不到45度角,罚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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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类需求的老板可以招本人,本人擅长设计这类制度,保证老板致富,最终会平稳地把老板送到颐养天年的牢房!
最后,能力不行被企业辞退,咱就认了!企业招聘司机,没有驾照,只会开三轮车!罗翔老师也帮不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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