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用人单位一年不为职工交纳保险,一经举报,除必须补齐保险金外,用人单位将要付出的滞纳金就相当于本金的2.98倍。
昨日,《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宣传月活动正式启动。市劳动保障局提醒企业重新设置内部规章制度,以免面临接受劳动者单方辞职、支付经济赔偿、接受劳动执法监察等一系列问题。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工资处副处长柏澜表示,明年如果企业再不为职工参保,职工以此为由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合同,企业不仅要为职工补齐保险,还将交纳每天以千分之二复利计算的滞纳金。 以此计算,如果一年未给职工交纳保险金,滞纳金就将是应交纳保险金的近3倍。 柏澜说,再加上职工解除合同企业所要给付的补偿金,企业就有些得不偿失了。
作者:邓琳 (来源:北京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