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依据具体情况来算的:
1、工厂搬迁,公司单位与员工商谈消除劳动合同书的,那麼公司单位理应按员工在本部门的参加工作时间付款经济补偿金。
2、因工厂搬迁,劳动合同书承诺的工作中场所发生了转变,可是员工不愿意随迁的,劳动者合同生效时需根据的客观条件产生重点转变,导致劳动合同书没法执行,经公司单位与员工商谈,无法就变动劳动合同书內容达成共识的,可以消除劳动合同书。公司单位理应向员工支出经济补偿金。
我国劳动法
第四十条
有下面情况之一的,公司单位提早三十日以书面通告员工自己或是附加付款员工一个月薪水后,可以消除劳动合同书: (一)员工生病或是因工负伤,在要求的诊疗到期后无法从业原工作中,也不可以从业由公司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中的; (二)员工不可以担任工作中,经过培训或是调节岗位,仍不可以担任工作中的; (三)劳动者合同生效时需根据的客观条件产生重点转变,导致劳动合同书没法执行,经公司单位与员工商谈,无法就变动劳动合同书內容达成共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