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员工加班费测算数量能够承诺吗

日期:2023-01-20 11:04:50 作者:fuli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深圳市加班费测算数量能够承诺吗

员工加班费测算数量为劳动合同书承诺的一切正常上班时间薪水。劳动合同书承诺的一切正常上班时间薪水,不可小于市人民政府发布的经济特区最低工资标准规范。

《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

第二十三条员工加班费测算数量为劳动合同书承诺的一切正常上班时间薪水。

劳动合同书承诺的一切正常上班时间薪水,不可小于人民政府发布的经济特区最低工资标准规范。

第二十四条用人公司与员工消除或是停止劳动合同书,在六个月内再次签订劳动合同书的,除因员工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要求被用人公司消除劳动合同书外,员工在本的参加工作时间理应持续测算。

根据前述要求持续测算参加工作时间的,测算经济补偿金期限时,理应扣减已付款经济补偿金的期限。

第二十五条员工做到法律规定法定退休年龄的,工作终止合同。

员工做到法律规定法定退休年龄,享有按月领到社会发展社会养老保险工资待遇的,用人公司通告其相互配合申请办理退休手续,员工理应给予相互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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