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员工福利规定,不知道你就亏大了!
元旦福利怎么发?
中华全国总工会多次与中央有关部门进行协商后,于2014年7月下发《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其中规定工会组织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
2014年12月8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又下发《关于<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补充通知》,进一步明确规定:
“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
“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等;
“少量”的标准,由省级工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根据国务院制定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法定节日包括元旦!
今天,
全国总工会就员工福利发放又做出新规:
基层工会除了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职工生日可以发放生日蛋糕或蛋糕券外,还首次明确提出职工婚丧嫁娶等可以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金,职工退休离岗可以发放一定金额的纪念品。
快随小编看看
根据新规
职工享受的福利有哪些?
根据总工会制定的《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工会经费可用于集体福利的支出主要在以下四个方面:
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即:新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和经自治区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少数民族节日。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基层工会可结合实际采取便捷灵活的发放方式。
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可以发放生日蛋糕等实物慰问品,也可以发放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
工会会员结婚生育时,可以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品。工会会员生病住院、工会会员或其直系亲属去世时,可以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金。
工会会员退休离岗,可以发放一定金额的纪念品。
也许有人会问,
发放福利的具体数额是多少呢?
小编了解到,
各地工会节日福利标准不一样
各省级工会也有具体量化标准
全国省份职工福利标准
注意,工会经费不能这样花!
新闻加点料
到年底了,
年终奖发不发?
发多少?
也是每个人关心的话题!
那么
单位必须发年终奖吗?
实际上,对于年终奖的发放,相关劳动法律并没有硬性的规定。是否发放年终奖,属于单位的自主权利。但如果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或者单位的规章制度中对年终奖有明确规定,单位就应该按照约定或规定发放。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由于年终奖属于工资性质,因此年终奖的发放不能以实物抵发。
还有这些事儿你要知道
01
年假没休能明年补吗?能换钱吗?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法律并未明确规定补休必须在同一年度进行。用人单位不能以跨年为借口将补休清零。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第三款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因此,如果单位不给补休年假,必须依法支付加班费。
02
已经休了产假/探亲假,还能休年假吗?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由此,产假和带薪年休假之间不存在冲突,女职工可以同时享受产假和带薪年休假。
03
到年底了,工龄会随之增加一年吗?
工龄指从事脑力或体力劳动,以工资收入为其全部或主要生活资料来源的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就形成一年工龄。因此,工龄的增加与自然年的交替并不是完全对等的。也就是说,只有当职工工作满一年,工龄才会随之增加一年。
04
年底辞职是否需要单位批准?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劳动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的劳动者则须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
注意: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05
哪些情况下可以无条件辞职?
在年底,一些职工可能想要辞职。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一定情况下可以无条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限于以下情形:
①在试用期内。在试用期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处于非正式状态,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
②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工作。
③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
06
用人单位能随意取消员工的元旦、春节假期吗?
马上就到元旦、春节假期了,一些用人单位不想给员工放假,而只是口头约定了一定数额的补贴。
实际上,一般情况,用人单位除以下情况,不得安排职工在法定休假节日上班:
①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资产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
②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
③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
④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
划重点:即使在上述几种情形下,安排职工在法定节假日内工作,也必须安排职工补休,或者根据《劳动法》规定,向职工支付不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因此,如果用人单位口头提出的补贴数额低于工资的300%,也是不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