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高温津贴要注意什么问题?

日期:2023-05-03 11:02:35 作者:fuli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一些HR朋友不知道高温津贴要发多少?发放高温津贴需要注意哪些问题?所以收集整理了以下相关资料,与大家一起了解发放高温津贴的问题。

第一,关于高温津贴。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总工会等部门制定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包括35℃)的高温天气进行室外露天作业,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至33℃以下(不包括33℃)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并将其纳入工资总额。

发放高温津贴要注意什么问题?

公司平台提醒您,发放高温津贴的注意事项:

(一)饮料不能抵消高温津贴。

雇主应为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的工人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和必要的药物。

不能用发放金钱代替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支付高温津贴。

㈡40℃应停止户外露天作业。

雇主应根据当天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发布的预报温度,调整工作时间,但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

1.当天最高温度达到40℃以上时,应停止当天室外露天作业;

2、当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使用者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气温最高时间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3.当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使用者应采取轮流休息等方式,缩短工人连续工作时间,不得安排室外露天工人加班。

㈢单位应为工人安排健康检查。

在高温天气到来之前,用人单位应对高温天气工作的工人进行健康检查,对心、肺、脑血管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等不适合高温工作环境的工人进行调整。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第四,孕妇职工不得安排高温作业。

雇主不得安排孕妇和未成年工人在35℃以上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并在33℃以上工作。

(五)高温时不得扣除工资。

如果雇主在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雇主不得扣除或降低工人工资。

(六)高温津贴不包括在最低工资中。

《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延长工作时间和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地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条件下的津贴;

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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