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探索】何自力: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日期:2023-03-18 11:20:36 作者:fuli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规律,阐明了共产主义代替资本主义的历史必然性,描绘了共产主义经济制度的特点:(1)消灭私有制,建立公有制。恩格斯指出:“废除私有制甚至是工业发展必然引起的改造整个社会制度的最简明扼要的概括。”共产主义社会的生产资料将实现社会直接占有。那时,自由平等的劳动者联合体共同占有和使用生产资料。(2)消灭旧式分工,实行按劳分配和按需分配。马克思指出:在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劳动依然是谋生的手段,个人消费品实行按劳分配。“在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在迫使个人奴隶般地服从分工的情形已经消失,从而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对立也随之消失之后;在劳动已经不仅仅是谋生的手段,而且本身成了生活的第一需要之后;在随着个人的全面发展,他们的生产力也增长起来,而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后,——只有在那个时候,才能完全超出资产阶级权利的狭隘眼界,社会才能在自己的旗帜上写上:各尽所能,按需分配!”(3)消灭无政府状态,社会生产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一旦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商品生产就将被消除,而产品对生产者的统治也将随之消除。社会生产内部的无政府状态将为有计划的自觉的组织所代替。恩格斯指出:“这种新的社会制度首先必须剥夺相互竞争的个人对工业和一切生产部门的经营权,而代之以所有这些生产部门由整个社会来经营,就是说,为了共同的利益、按照共同的计划、在社会全体成员的参加下来经营。”随着共产主义经济制度的建立,阶级对立被消灭,“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从所有制关系、分配方式、交换方式等方面对共产主义经济制度的基本特征进行的概括和阐释,是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人们准确认识和把握共产主义经济制度的内涵提供了重要路径。

二、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有制及其本质

历史唯物主义告诉我们,任何社会形态的变革,归根结底都是以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变革为基础的,资本主义是人类历史上最后一个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的剥削制度,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是用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取代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伟大社会变革。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设想的未来社会,由于生产力高度发达,旧式社会分工不复存在,私有制被公有制所取代。但是,现实中的无产阶级革命大都是在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取得胜利的,在这些国家如何开展所有制变革,建立什么样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具体实现形式,是无产阶级政党必须回答的首要课题。在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纯而又纯的公有制在比较长的时期一直被认为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俄国战时共产主义时期实行全盘国有化,斯大林领导苏联建设社会主义时期建立了单一公有制,改革开放前我国也把单一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所有制的唯一形式。事实证明,纯而又纯的公有制生产关系很难与落后的生产力相适应。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紧紧围绕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这个中心,不断对生产关系中与生产力发展不相适应的因素进行改革,学术界也围绕社会主义所有制问题展开了讨论。有学者根据我国经济发展的实际,提出了公有制为主体是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的观点。有学者认为某一种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有没有优越性,不是取决于它是高级还是低级,而是要取决于它适合不适合生产力的要求。我国的生产力水平低、发展不平衡,所以只能以多种所有制并存与之相适应。有学者认为全民所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的主要标志,必须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全民所有制为主导的多种所有制形式,适应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要求,探索全民所有制的实现形式。有学者认为传统计划体制中一个重大制度缺陷是主体产权的模糊和缺损,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要进行产权制度的改革和创新,建立包括国家所有制、各种集体所有制、混合所有制、个体所有制等在内的多元产权主体形成的所有制结构。有学者对马克思主义的所有制理论和西方产权理论进行了比较研究,指出西方的产权理论以个体主义方法论为基础,歪曲了法权与经济关系的相互关系,将人与人的关系简单归结为抽象的契约关系,因而存在严重缺陷,应该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所有制分析范式指导国有产权制度的研究和改革。随着改革实践和理论探索的不断深入,我国社会逐步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该所有制结构具有一系列独具特色的质的规定性:

其一,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公有制占主体地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深刻本质,它从根本上规定了我国社会制度的社会主义性质,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公有制的建立反映生产高度社会化发展的客观要求,有助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全体人民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有助于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实现社会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有机结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巨大优越性,有助于防止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与发展成果;是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基础,有助于形成真正反映大多数人利益和意志的社会主义民主。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必须发挥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七条明确指出:“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在国有经济中,国家作为全民的代表对国有企业的生产资料拥有所有权,全体社会成员在生产资料的关系上是平等的。国家所有制适应高度社会化的大生产的客观要求,有条件运用社会化的生产组织形式和管理形式,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国家所有制实现了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直接结合,实现了劳动者对劳动产品的支配,消灭了剥削;国家所有制实现了生产手段与生产目的的统一,有助于激发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和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决定了国有资产必须占优势,既要有量的优势,又要有质的提高,决定了国有企业的独特地位,即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顶梁柱”。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必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就是要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战略性重组,提高国有资本运作效率,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不断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就是要增强国有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市场开拓能力、风险管控能力;优化公司治理、内部控制,提升品牌形象、经营业绩和管理水平;国有企业要聚焦主业、做强实业,以创新引领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做战略型新兴产业发展的排头兵,在能源安全和粮食安全上发挥托底作用,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健领域承担起基础性、保障性功能,成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总之,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对于维护全体人民共同利益,增强综合国力,实现公平正义,保障国家安全,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其二,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现阶段非公有制经济形式主要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以及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非公有制经济成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指出:“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非公有制经济体现了我国生产力水平多层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特点,反映了社会利益多元化、社会需要多样性的客观现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有助于满足不同利益群体的发展需要,有助于激发不同市场主体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力,有助于充分发挥非公有制经济在支撑增长、促进创新、扩大就业、增加税收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其三,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不是对立的,而是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共同发展的。把公有制经济巩固好、发展好,同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不是对立的,而是有机统一的。国家在法律和政策上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激发非公有制经济的活力和创造力。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要充分肯定公有制经济为国家建设、国防安全、人民生活改善作出的突出贡献,是全体人民的宝贵财富,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好发展好,继续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同时,我们国家人口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又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把经济社会发展搞上去,就要各方面齐心协力来干,众人拾柴火焰高。要健全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财产权的保护。现阶段,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一是要着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可靠、高效、便捷的服务。二是要着力放开市场准入,凡是法律法规未明确禁入的行业和领域,都应该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凡是我国政府已向外资开放或承诺开放的领域,都应该向国内民间资本开放。三是要着力加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建立面向民营企业的共性技术服务平台,积极发展技术市场,为民营企业自主创新提供技术支持和专业化服务。四是要着力引导民营企业利用产权市场组合民间资本,培育一批特色突出、市场竞争力强的大企业集团。五是要进一步清理、精简涉及民间投资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涉企收费,规范中间环节、中介组织行为,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成本。

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分配制度及其本质

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形式并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又一重要基本经济制度。

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条件下分配个人消费品的基本原则,其涵义是,在对社会总产品进行各项必要的社会扣除后,社会按照个人提供给社会的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分配个人消费品,多劳多得,少劳少得。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对个人消费品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根本原因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建立。在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共同参与生产活动,谁都不能凭借对生产资料的个人占有分配个人消费品,只能根据付出的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分配个人消费品,这样的分配关系体现了劳动者之间根本利益的一致性,消灭了剥削,消除了两极分化。在实现按劳分配的情况下,由于劳动者个人的劳动能力有差别,劳动者赡养的家庭人口多少不等,劳动者实际分配到的个人消费品在量上是不相同的,不同劳动者家庭的生活水平存在一定的差别,这种差别是客观的,很有限的,是劳动者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差异,与资本主义条件下劳动者遭受资本的剥削,劳资之间在财富占有上贫富悬殊有根本的不同。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的分配制度,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调动劳动者生产积极性、提高经济效益、促进经济发展、实现共同富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改革开放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对社会主义分配制度的探索也逐步深入进行。1987年党的十三大提出,要在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前提下实行多种分配方式。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在分配制度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兼顾效率与公平。1997年党的十五大强调,要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方式,允许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带动和帮助后富,逐步走向共同富裕。2002年党的十六大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把“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上升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组成部分。学术界围绕社会主义分配制度也展开了深入研究和讨论。有学者认为社会主义制度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实行按劳分配原则是一个历史进步,但是人们在消费水平上必然会形成事实上的不平等,这是按劳分配的局限性,应该通过某些措施在一定范围和一定程度内弥补这种缺点。作为按劳分配尺度的劳动,应该是处于流动形态的劳动,这有助于调动劳动者提高劳动技术的积极性。有学者认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和市场经济体制决定了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并存的必然性,认为生产要素按贡献分配是指在整个社会范围内,各种生产要素以其对社会财富的创造所作出的实际贡献取得报酬份额。有学者认为按生产要素分配的根据是要素所有权,离开生产要素所有权,是难以说明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问题的。按劳分配为主体,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并存的分配制度是在理论探讨和改革实践中逐步形成的,实践证明,这一制度安排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有利于实现效率和公平的有机统一。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按劳分配的实现过程和实现形式有自己的特点: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个别劳动不能直接转化为社会劳动,按劳分配不能通过社会直接计算劳动者的劳动时间来分配个人消费品,只能通过市场机制和价值形式以迂回曲折的方式来间接地完成。按劳分配还不能通过“劳动券”直接进行实物分配,必须通过商品货币关系来实现。这些特点对按劳分配的完全实现不可避免会产生一定的影响。按生产要素分配的涵义是生产要素的所有者凭借对生产要素的所有权参与收入分配,获得相应的报酬。按生产要素分配的主要方式包括:按资本要素分配,这种分配方式是指资本所有者凭借其投入的资本来获得利润、利息、股息、租金、分红等,这种收入也叫经营性资本收入;按知识、技术、信息、数据等要素分配,要素所有者凭借所有权参与分配,如专利收益、技术入股的利润分红等;按管理要素分配,这种分配方式是指企业的管理者凭借在生产经营中发挥的组织协调和指挥等管理活动而参与经营收入的分配;按土地和其他自然资源分配,这种分配方式是指稀缺土地和其他自然资源的所有者凭借对土地和其他自然资源的垄断性占有参与收入分配。按生产要素贡献参与分配与按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分配,既有共同点,又有区别,相同的是生产要素同劳动一起参与物质财富的生产过程,它们都是生产过程得以进行的不可或缺的要素,不同之处是劳动在生产过程中转移旧价值,创造新价值,是价值的源泉,生产要素只是价值创造的条件,并不创造价值,劳动者根据劳动的付出进行个人消费品的分配,生产要素所有者根据要素所有权与贡献参与分配,各种收入的价值源泉归根结底都是劳动者的抽象劳动所创造的价值。

四、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及其本质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基本经济制度。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经过长期的探索实践逐步建立起来的。早在改革开放初期,我们党就提出,经济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党的十二大提出正确贯彻“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党的十三大提出,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突破了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相互对立的传统观念;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是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认识的一个新突破,标志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上升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这标志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加成熟更加定型。随着我国经济体制从传统高度集中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学术界也围绕经济体制转型展开了深入研究和讨论。在如何看待价值规律在社会主义经济中的作用的问题上,有学者认为价值规律是在任何社会化大生产中都不能取消的规律,它不仅在资本主义社会,而且在社会主义社会,甚至在共产主义社会中都将仍然起作用。有学者认为商品经济实质是一种社会分工制度,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是由社会分工决定的,社会主义经济存在社会分工,因此社会主义经济也是商品经济。针对有人把非公有制经济也看作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的观点,有学者对“社会主义经济”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概念作了区分,认为社会主义经济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经济,社会主义经济就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包括作为主体的公有制经济,也包括非公有制经济,不能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经济简单划等号。有学者认为交换关系的存在是商品经济和价值规律存在的根本原因,社会主义经济存在两种公有制形式,存在国有企业的经济核算,存在按劳分配,因而要求进行商品交换,所以社会主义经济是商品经济。学术界的热烈讨论丰富和深化了人们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成因、特点、作用与性质的认识。

市场是交换关系的总和,市场经济是通过市场机制调节资源配置的经济体制。市场经济的一般特点是,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组织;企业根据供求关系和价格的变化自主进行决策并对决策后果承担责任;企业在利润最大化目标的驱使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市场上的商品价格由供求关系变化来决定,不由政府决定;政府通过微观规制和宏观调控维护市场秩序,实现宏观经济稳定运行。但是,市场一般并不能孤立地存在,而是表现为在特定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基础上运行的具体、特殊的市场经济体制形式,这种具体的市场经济体制形式具有社会制度属性。市场一般与资本主义私有制相结合形成的市场经济体制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一般与社会主义公有制相结合形成的市场经济体制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最大特点是实现了两个结合:一是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市场经济的有机结合,二是政府与市场的有机结合。这两个结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最大优势之所在。

传统观点认为,市场经济是与资本主义制度结合在一起的,是只能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很难兼容。事实证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市场经济是完全可以结合的,而且由此形成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比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有更显著的优越性,其根本原因在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真正实现了个人利益与共同利益的统一。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之间的竞争体现为个人利益与社会共同利益的矛盾,共同利益作为异己的、外在的力量存在,推动个人利益与共同利益的矛盾不断加深,贫富分化加剧,经济危机频繁发生。恩格斯指出:“竞争的矛盾和私有制本身的矛盾是完全一样的。单个人的利益是要占有一切,而群体的利益是要使每个人所占有的都相等。因此,普遍利益和个人利益是直接对立的。”马克思恩格斯指出:“随着分工的发展也产生了单个人的利益或单个家庭的利益与所有互相交往的个人的共同利益之间的矛盾”,“只要特殊利益和共同利益之间还有分裂,也就是说,只要分工还不是出于自愿,而是自然形成的,那么人本身的活动对人来说就成为一种异己的、同他对立的力量,这种力量压迫着人,而不是人驾驭着这种力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不同,在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条件下,一方面,所有制的多样性和社会需要的多样性决定了企业个体利益的存在,发展市场经济有助于个体利益的实现,激发市场活力和创新力,发挥市场经济的优势;另一方面,公有制为社会共同利益奠定了基础,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坚持实现共同富裕,始终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维护人民根本利益,激发全体人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社会公平,增进民生福祉,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克服了资本主义两极分化和经济危机弊端,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优势得到发挥。可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把市场经济的长处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了一种新型市场经济模式,是一个伟大创举,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五、 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意义

开辟了科学社会主义新境界。在经典作家设想的未来社会中,生产资料由全社会共同占有,实行按劳分配,社会生产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经典作家对未来社会的设想建立在生产力高度发达的基础上,而现实中的社会主义大都建立在经济发展比较落后的基础上,因此只能从实际出发探索社会主义发展道路,不能照搬照抄经典作家的设想。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出发,在所有制、分配方式、经济体制等方面进行深入探索,创造性地形成并建立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以及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经济体制,这三者构成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既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又同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开辟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新境界,使科学社会主义在21世纪的中国焕发出强大生机活力。

推动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成和发展。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们党深刻总结国内外正反两方面经验,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出发,主动调整生产关系,在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同时,支持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为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奠定了制度基础。我们党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破除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二元对立思维,实现了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将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相结合,既发挥了市场经济的长处,又发挥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既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加快经济发展,又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共同富裕,是党和人民的一个伟大创造。

奠定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经济基础。随着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形成和建立,客观上要求完善和健全国家治理体系,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制度优势转变为国家治理优势,全面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为破除制约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体制机制弊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制度保障,推动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

六、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显著优势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党领导人民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创造的,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社会生产力,具有显著的优势。

其一,激发经济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不断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同时,支持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等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有效激发了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承认物质利益原则,同时允许和鼓励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等其他生产要素参与分配,极大地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为经济生活注入了强大活力,有力地推动了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

其二,推动实现公平正义和共同富裕。按劳分配体现了公有制条件下劳动者根本利益的一致性,根据劳动者劳动贡献的质量和数量进行分配,多劳多得,有利于调动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主动性。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激励要素所有者将各类生产要素积极投入到社会财富生产过程中,有利于提高要素使用效率,节约社会资源。作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组成部分,按劳分配与按要素贡献分配相结合具有显著优势,它让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有力推动了公平正义和共同富裕,充分显示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其三,保障经济行稳致远。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这是我国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举国体制的坚实经济基础。举国体制通过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国有经济战略布局、宏观调控政策、产业发展政策、微观规制政策、社会管理政策等手段,保持宏观经济总量和结构平衡,保重点,补短板,能够有效防范和克服系统性风险和经济波动。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充分尊重经济主体的独立性和自主性,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充分激发了市场活力。将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与市场调动各方积极性的优势结合在一起,有效化解了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之间的矛盾,有助于实现经济健康稳定协调发展,有效地保障了经济的行稳致远。

其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一方面激励国有企业不断增强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另一方面激发不同所有制经济的竞争活力,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充分尊重各类经济主体的物质利益,让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把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更好地结合起来,发挥了“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各自优势并形成合力,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科学指引。

七、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基,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着重要影响,是新时代经济改革发展的根本遵循。为了更好地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其一,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使国有企业成为更加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市场主体,成长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在市场竞争中增强国有经济的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转变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有效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功能作用。

其二,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着力放开市场准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支持建立面向民营企业的共性技术服务平台,提升民营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减轻企业负担,引导民营企业进行跨地区、跨行业兼并重组,培育一批特色突出、市场竞争力强的大企业集团。健全支持民营经济、外商投资企业发展的法治环境,完善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政策体系。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其三,完善社会主义分配制度,实现效率与公平的统一。坚持多劳多得,着重保护劳动所得,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切实保证劳动者共同参与财富创造,共享发展成果,维护公平正义,实现共同富裕。健全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合理调节城乡、区域、不同群体间的分配关系。遏制以不正当竞争获取收入的行为,将收入获取建立在公平竞争和要素贡献基础之上。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鼓励勤劳致富,保护合法收入,将分配制度建立在法治轨道之上。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调节过高收入,形成橄榄型的收入分配结构。

其四,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推动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健全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推进要素市场制度建设,完善公平竞争制度,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改善营商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完善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的关系。健全以国家发展规划为战略导向,以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为主要手段,就业、产业、投资、消费、区域等政策协同发力的宏观调控制度体系,实现高质量宏观管理。完善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度。推动发展先进制造业、振兴实体经济,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来源:《经济研究》2022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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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盼 孙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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