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周末加班不给加班费怎么办?

日期:2023-04-30 11:18:27 作者:fuli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1、协商。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解决,一般来说,如果单位不愿支付,协商无法取得效果的。

2、调解。有权调解的部门有单位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调解组织、行业性、地域性调解组织。尽管去年的司法解释规定调解协议也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如同协商一样,如果单位不愿支付,调解无法取得效果。

3、投诉。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部门进行处理。劳动监察部门在调查有关事实的基础上,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部门查处案件的时限一般不超过60日,特殊情况可以延长30日。

4、劳动仲裁、诉讼。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审理终结。对于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按照民事诉讼程序,实行两审终审制。

从以上四种渠道上看,最经济的是协商和调解,但成功率低。劳动监察部门的查处属于行政执法,其处理决定也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依法强制执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书、调解书或者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调解书,依法发生法律效力后,都可以强制执行。从法律效力上看,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是同等的。

二、必然支付加班工资有几种情况

必然支付加班工资的两种情况:

第一是必须支付的情况,又分为两种形式,一是延长工作时间,也就是在正常工作时间后延长工作时间,在这种情况下,只要加班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是劳动者同意,二是单位批准,三是符合法律规定(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为了公益,或紧急情况危及生命安全的情况除外)。在这种情况下单位应该支付不低于150%的工资。二是节假日必须支付的情况,节假日加班的包括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等,这几个节假日安排加班,单位应该支付300%的工资,且不存在调休的情况。

虽然都是在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情况下,但有些时候可能单位并不是必须要支付加班工资的。这主要就针对在周末安排加班的情况,若日后单位又安排员工进行了调休的话,自然就可以不支付加班费。但这一规定并不适用于平时加班和在法定节假日加班这两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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