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强制执行法院裁判的前提条件
(一)必须要有当事人申请办理
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法院裁判时,另一方当事人(产权人)须向法院明确提出执行申请,法院才有可能运行程序执行。是不是向法院申请执行,是当事人支配权,法院并没有积极采用执行措施,对法院裁判给予实施的权力。
(二)被告方应向有地域管辖的人民法院提交申请
被告方申请执行法院裁判,应向有地域管辖的人民法院明确提出。怎么确定法院的地域管辖,依据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应可用民诉法的相关规定。
民诉法要求由人民法院实行的许多裁判文书,由失信执行人居住地或是失信执行人资产所在城市法院实行。即被告方需向失信执行人居住地或是失信执行人资产所在地法院申请执行法院裁判。
(三)被告方必须要在法定时限内提交申请
诉讼当事人在明确提出执行申请时,必须遵守法定时限,立即履行自身的权力,超过法定时限再提交申请实行时法院不受理。关于申请实行期限,在我国仲裁法要求,被告方可以依据民诉法的相关规定申请办理,即申请执行期限,彼此或一方当事人是公民为1年,彼此是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为6个月。此时限从裁判文书要求执行阶段的最后一日起测算;文书要求分期付款履行的,从所规定的每一次执行阶段的最后一日起测算。
二、怎样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一)撤销仲裁裁决申请务必由双方当事人明确提出,一般情况下法院不可依职权撤销仲裁裁决。但法院判定该裁定违反公众利益的,理应判决给予撤消。
(二)撤销仲裁裁决是法院权力,即需要由人民法院做出判决给予撤消,任何其他组织和个平均没有权利撤销仲裁裁决。
(三)人民法院务必对犯罪嫌疑人所提出的撤销仲裁裁决申请进行核查核查。法院裁判仅有合乎法律规定给予撤消的情况时,人民法院才可以做出撤销仲裁裁决的判决,将法院裁判给予撤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