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沒有确立的时间限制。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不签订书面形式劳动合同书的法律依据】用人公司自劳动力之日起超出一个月不满意一年未与签订书面形式劳动合同书的,理应向员工每月付款二倍的薪水。
用人公司违背此方法要求不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书的,自理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书之日起向员工每月付款二倍的薪水。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金的测算】经济补偿金按员工在本工作中的期限,每满一年付款一个月薪水的规范向员工付款。六个月之上不满意一年的,按一年测算;不满意六个月的,向员工付款大半个月薪水的经济补偿金。
员工月薪水高过用人公司所属市辖区、设区的市级市人民政府发布的本地域上本年度员工月平均收入三倍的,向其付款经济补偿金的规范按员工月平均收入三倍的金额付款,向其付款经济补偿金的期限最大不超过十二年。
此条所称月薪水就是指员工在工作合同终止或是停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收入。
假如之上文章内容没法全方位的处理你的问题,应对这一状况怎么解决,能够找在线律师资询处理,技术专业的律师团会给你解释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