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民工工伤能不能享有商业保险工资待遇
民工参与工伤险、依规享有工伤保险赔偿是《工伤保险条例》授予包含民工等在内的各种用人公司员工的基本上利益,各种用人公司招收的民工都有享有工伤保险赔偿的权力。全国各地要把民工参与工伤险,做为在今年的工伤险扩面的重要任务,明确责任,抓好落实。但凡与单位签署劳动合同的民工,用人公司务必立即为其申请办理参与工伤险的办理手续。对用人公司为民工优先申请办理工伤险的,全国各地社保经办机构应予以申请办理。现在关键推动工程建筑、矿山开采等工伤事故风险很大、职业病偏重行业民工参与工伤险。
二、民工工伤保险赔偿有什么
民工员工遭受工伤事故或患职业危害后,与其说存有劳务关系(或确认劳动关系)的用人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工伤职工获得立即救护,并依法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职业病鉴定事项,以保证工伤职工立即享有商业保险工资待遇。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及省份相关规定申请办理工伤鉴定、职业病鉴定和工伤保险赔偿付款办理手续。社保机构付款工资待遇时,以本人工资为基准测算工伤职工的相关工资待遇。被判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民工和因工死亡民工的供养亲属合乎领到供养亲属慰问金工资待遇要求的,民工本人及供养亲属可以选择按月享有工伤保险赔偿,还可以按相关文件规定挑选一次性享有工伤险长期性工资待遇。
五至十级工伤员工及无法达到工伤等级的工伤职工工伤保险赔偿按《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执行。已加入工伤险的用人公司员工工作人员产生变化,需及时报平级社保机构备案登记,新聘用员工未交费产生工伤事故的以及在用人公司欠交工伤保险费期内员工产生工伤事故的,由单位担负工伤险,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及要求待遇项目及规范付款各项费用并承担相对应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