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辞职企业扣了年终奖金应该怎么办
法律法规并没有具体规定,需用联系实际的总体情况。
依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要求:职工薪酬由时薪、计时工资、奖励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必要的时候付款薪水六组成。年终奖金是奖励金的一种,而奖励金做为收入的一部分,归属于劳务报酬的范围,合乎诉讼的受案范围。年终奖金即然归属于劳务报酬的范围,也需遵照同酬的基本原则。
因而,用人公司以员工辞职为理由没发年终奖金,这种做法违背了《劳动法》第四十六条所规定的“同酬”。也表明,尽管年终奖发放是公司的一种自主行为,但用人公司在派发年终奖金的过程当中,也不能随便表述、有所不同或违背平等原则。对已转岗员工的年终奖金,能通过与仍“在籍”的同职位员工相对比明确全年度劳动所得奖励金数,随后按照其上班时间换算派发年终奖金。
由于法律法规并没有限制公司需要派发年终奖金,因此员工入职时与企业签的劳动合同书必须特别要注意,假如你非常关注年终奖金得话,劳动合同是现阶段唯一能确保员工权益的物品。
有劳动合同的管束,即使员工说了辞职,公司也务必遵循承诺按时发放。假定事先未约定,企业在员工辞职后建立了年终奖发放现行政策,辞职员工能与企业商议,毕竟在劳动争议仲裁与起诉在实践中,办案人一般会遵照“对员工不好,要求毫无意义的标准”,企业将辞职员工清除在年终奖发放范畴以外,严重损害员工权益,要求对员工失效。
以上内容是有关的答案,年终奖金在辞职以后是不存在的,在公司年终奖是发放到出色员工的,要是没有年尾企业并不犯法,但如果目前已经明确了必须派发年终奖金可是言而无信就可以直接举报。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风险的话也可以资询有关侓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