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管护
三年来,以“一河三湖”等为重点,示范区跨界水体联保共治各项制度持续深化完善,基于联合河湖长制的联合巡河、联合管护、联合监测、联合执法、联合治理“五大机制”不断健全。同时,两区一县在跨界水体联合监管、联合执法、联合防控、数据共享等方面,持续深化合作,探索一体化发展的有效路径。
今年5月,《示范区联合河湖长制工作规范》印发实施,系统总结了示范区联合河湖长制工作做法经验,为跨界水体联保共治在长三角乃至全国的复制、推广提供了可借鉴的范本。
联合执法
日前发布的《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2022年生态环境质量报告》显示,2019至2022年,示范区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呈改善趋势。其中,2022年,示范区96.2%水质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优Ⅲ类),比2021年比例上升11.6个百分点,比2019年上升21.2个百分点;2022年,示范区内4个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优Ⅲ类标准。
美丽河湖 示范长三角
经过近三年实践,围绕示范区重点跨界水体联保共治机制的制度创新,示范区积累了丰富经验且成效显著。如今这些宝贵经验,将在沪苏、苏皖交界地区跨界河湖共保联治中得到充分复制借鉴。
此次沪苏、苏皖生态环境部门分别签署《沪苏交界地区跨界河湖共保联治备忘录》《苏皖交界地区跨界河湖共保联治备忘录》,沪苏、沪皖将按照地方特色,在不破行政隶属关系、涉及多级多个行政主体的框架下,共同推进跨界水体一体化共保联治。
联合巡河
备忘录明确,沪苏、苏皖交界地区跨界河湖共保联治将参照示范区工作经验,建立轮值联席会议制度,研究推进跨界水体共保联治相关事项;强化跨界河湖周边城镇生活、农业农村、工业和园区、船舶、港口码头等污染治理,共同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推进跨界水体污染协同治理;加强跨界水体水质监测站点的统筹布局和联合监测,共同制定跨界区域水质监测方案,形成水环境监测一张网;常态化开展跨界河湖巡查,视情开展跨界河湖区域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违法排放水污染物行为;有序推进跨界水体现有监测信息共享、并逐步扩大共享范围。
同时,备忘录也根据当地双方的共同需求进行了深化,比如沪苏交界地区将共建美丽河湖纳入跨界河湖共保联治工作、苏皖交界地区跨界河湖共保联治特别强调技术帮扶,进一步丰富了重点跨界水体联保共治机制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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