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开展大扫除、义务劳动等活动时,班主任必须在场参与,布置学生力所能及的工作。
(四)学校举行远距离或重大师生活动,必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批。
八、物品放置安全制度
(一)严禁学生携带锐器、危险器具进校园,一经发现立即没收。
(二)严禁学生携带如剪刀、小刀等锐器上体育课或活动课。
(三)学校理化生综合实验等可能涉及的一些有毒药物注意保管和使用。
九、用电安全制度
(一)对师生进行用电安全常识教育,不准随意触摸电源和线头等。
(二)各部门、班级要指定专人开关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三)教师在使用电器前必须检查电源、线头等。
(四)负责电源总闸开关的人员在学生到校和放学时,及时开关闸刀。
十、组织保障制度
(一)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二)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人,每学期要签订各类安全责任书。
(三)每学期对安全工作有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四)定期排查不安全隐患。
十一、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一)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二)在遭遇不可预见的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三)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自救能力。
(四)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五)实行全员参与安全工作制度,不得回避安全工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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