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局连发三文,重点鼓励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的发展

日期:2023-01-07 11:18:57 作者:fuli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从这里可以看到,医疗器械的质量管理还是属于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的责任,如果后续出现质量问题也是属于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的问题,受托生产企业仅作为生产放行的作用。

2、《推行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

在《推行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的一文中,也同时明确了双方的责任划分,明确注册人和受托生产企业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规定注册人对医疗器械安全、有效负责;受托生产企业对本企业生产行为负责。于此同时,强化注册人甲钴胺,要求明确跨省委托生产监管要求,这里明确说明跨省委托将在全国放开,在哪里注册委托哪个地方的生产厂都是由注册人来决定。

3、《贯彻“放管服”改革精神》

在《贯彻“放管服”改革精神》一文中,直接放出四个措施:

1、优化许可

允许受托生产企业凭注册人的注册证办理生产许可

取消同一产品同一时期只能委托一家企业生产的限制

2、简化备案

取消委托生产备案

生产一类器械,可在办理产品备案时一并办理生产备案餐营灵拳赞禁,产品安全性、有效性不受流通过程影响

3、精简要求

申请生产许可、办理一类器械生产备案,无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

4、缩短时限

生产许可:30个工作日一20个工作日

总结:

注册人制度是医疗器械行业内一项新的探索,是国际国内医疗器械发展的大趋势,也是生物医药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政策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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