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贸试验区奖励11项制度创新成果 推动高水平开放和高质量发展

日期:2023-01-12 11:12:45 作者:fuli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2019年8月30日,国务院批复设立广西自贸试验区。该自贸试验区位于中国—东盟空间枢纽位置,分为南宁、钦州港、崇左片区,总面积119.99平方公里。

设立以来,广西自贸试验区坚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积极为国家试制度、为改革闯新路、为广西谋发展,已形成三批共104项自治区级制度创新成果,充分发挥了改革开放“试验田”作用。

2022年8月,广西自贸试验区工作办公室印发了《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奖励办法(试行)》,由自治区层面对广西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工作进行奖励激励。

在广西自贸试验区崇左片区,友谊关边检站移民管理警察正引导车辆正常通行。陈荣佳 摄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奖励办法(试行)》规定,对形成创新成果的企业、社会团体、专业协会等创新主体给予通报表扬和资金奖励。创新主体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通报表扬,每项创新成果奖励50万元人民币,补充作为制度创新工作经费;创新主体由广西自贸试验区建设指挥部通报表扬,每项创新成果奖励30万元人民币,补充作为制度创新工作经费。

未来,广西自贸试验区将按照“面向市场、联动内外、循环畅通、改革提高、开放发展”的思路,大力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通过深入开展制度创新评价奖励工作,选树制度性改革创新的典型,不断激发社会各界参与制度创新工作的主动性,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推进投资、贸易、跨境资金、运输来往、要素资源、人员进出自由便利和数据流动安全有序,全面建成面向东盟和RCEP、服务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自由便利地核心区。

(来源:人民网-广西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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