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公平竞争制度
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公平竞争、优胜劣汰,是市场发挥推动经济发展、优化资源配置等功能作用的主要方式,因此建立和完善公平竞争制度对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尤为重要。建设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进一步完善公平竞争制度。一是建立和完善保障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生产经营制度。在构建合理的市场准入制度的同时,要建立公平的价格制度、质量认证制度、资质认证制度、赋税制度、就业制度、财政支持制度等。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研究重点领域和行业性审查规则,健全审查机制,统一审查标准,规范审查程序,提高审查效能。二是完善反对垄断制度。健全反垄断法律规则体系,在限制行政性垄断的同时,防止竞争中形成的自然性垄断。三是持续防止不正当竞争。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坚决打击和防止暗箱操作、哄抬物价、欺行霸市、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
完善社会信用制度
依法规、重合同、守信用,是市场经济有效运行的基本要求,因此社会信用制度是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进一步完善社会信用制度。要以完善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为重点,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编制出台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完善信用信息标准,建立公共信用信息同金融信息共享整合机制,形成覆盖全部信用主体、所有信用信息类别、全国所有区域的信用信息网络。全面推广信用承诺制度,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快推进社会信用立法。
完善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制度
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追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经济体制,是与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密切联系在一起的经济体制。因此,保护自然资源和环境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一个重要维度。建设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实行最严格的自然资源保护制度,健全对土地、森林、矿藏、水资源以及海洋经济资源、空间经济资源等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保障这些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制定和实施严格的能源利用制度,保障能源节约利用。制定和实施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加快循环经济制度建设。(作者系省社科院二级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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