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共有产权住房实行封闭流转制度,将停建安居型商品房

日期:2023-01-19 11:22:14 作者:fuli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作为深圳保障性住房体系组成之一,深圳市共有产权住房在销售均价上较有吸引力,按照土地出让时市场参考价格的百分之五十左右确定,综合考虑因素包括深圳住房困难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物价变动水平等因素。此外,单套住房销售价格还根据项目销售均价,结合楼层、朝向等因素确定。

征求意见稿对此类房产的产权份额进行了详细规定,购房人产权份额按照项目销售均价占市场参考价格的比例确定,原则上不低于50%,同批次销售的同一项目的产权份额相同;其余部分为政府产权份额。

与此同时,深圳共有产权住房将实行封闭流转制度,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未满五年的,不得转让所持产权份额,若需退出,应当向代持机构申请收购个人产权份额,收购价格按照购买价格确定。

签订买卖合同满5年的,可面向符合条件的对象转让个人产权份额或者申请收购,收购价格计算公式为:收购价格=购买价格×(1+中国人民银行三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

封闭流转的转让价格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通过市场参考价格规范转让行为。在同等价格条件下,代持机构享有优先购买权。

深圳对共有产权房的流通价格、流通范围等一系列严格限制意味着,若房价上涨,共有产权住房业主或无法享受到增值收益。

李宇嘉指出,短期内人才住房、公租房、保租房确实对市场有分流作用,尤其是当前房价上涨预期减弱甚至下跌的情况下,对大家的需求有一定的满足。但未来市场回升后,这类房子是否会受欢迎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深圳共有产权住房在上市条件方面的规定对市场有一定影响,若50%产权只能卖给特定对象,且对出售价格有要求,这对购房人买此类房产有很大的制约。购房人分享不到增值收益,这类房产的受欢迎程度不会太乐观。”李宇嘉进一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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