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制度改革,一个全球性难题

日期:2023-02-03 11:44:33 作者:fuli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一边是低生育率下越来越少的劳动人口,另一边则是急剧膨胀的领取养老金群体,“入不敷出”终将是无可逃避的现实问题。在这样的压力之下,近年来全世界不少国家、尤其是人口老龄化较为严重的发达国家,都在推动退休制度的改革。

例如,德国自2012年起实施渐进式延迟退休,用12年时间把退休年龄整体延长一年,预计到2030年将退休年龄延长至67岁。日本于去年正式通过《高龄者雇佣安定法》,将企业员工的退休年龄从65岁提高至70岁。

根据OECD的统计,该组织的大部分成员国都已经或正在准备实施延迟退休计划,2008年至2018年的十年间,OECD国家领取养老金的人数增加了20%,低于65岁以上人口的增速(27%)。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通过对发达国家与新兴市场国家的考察,认为人口老龄化导致公共养老金支出水平不断上升,给养老金制度的财政稳定性及可持续性带来了严重的威胁和挑战,建议各国进行提高退休年龄、削减养老金指数等改革。

从较早面对此类问题的发达国家实践来看,实行弹性退休政策,让领取养老金的年龄相对灵活,并采取激励政策、鼓励延迟退休,或许是一条相对可行的改革路径。

在成员国主要是发达国家的OECD组织中,大部分国家没有规定单一的养老金领取年龄,而通常是按照弹性退休政策规定了3个年龄:一是提前退休年龄,即可以领取养老金的最早时间点;二是正常退休年龄,即可以领取全额养老金的年龄;三是延迟退休年龄,即超过正常退休年龄后,个人可以继续工作、缴纳社保,延后一定年份领取养老金。

实行弹性退休的优点是增加劳动力市场的灵活性,个人可以更好地将就业和领取养老金这两方面的决策结合在一起。基本的做法就是对提前退休者给予“惩罚”,对延迟退休者给予“奖励”。目前OECD国家的养老金奖惩点数多为6%~8%,即提前(延迟)退休一年,养老金缩减(增加)的比例为6%~8%,大多数国家延迟退休的奖励程度要大于提前退休的惩罚程度。

以美国为例,美国老年人年满62岁就可以开始领退休金,但领取要打75折,每推迟一个月领取,打的折扣依次减少。如果在超过67岁之后继续参保缴费,则每延后一年可获得8个百分点的奖励,延续缴费最多可到7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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