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重要作用,各高校要把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列入议事日程。
各高校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从教学课程设置、创新创业培训实训及创新创业政策等方面完善创新创业支持体系,完善高校“创新+孵化器+人才培养”的创新创业教育模式,积极融入“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大力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提升工程。
完善创新创业支持体系。各高校要完善大学生创新创业保障支持体系,以大学生创新创业需求为导向,健全创业指导培训、手续办理、项目推介、资金扶持、创业孵化、政策落实和跟踪服务制度。
加强就业信息化建设 简化求职就业手续
加强就业信息化建设,建立校级就业创业信息服务平台,完善就业指导课程体系。
简化优化求职就业手续,稳妥有序推进取消就业报到证。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统称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
建立毕业去向登记制度。从2023年起,各高校要建立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作为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必要环节。
规范毕业生就业数据统计。坚决杜绝就业统计数据不准确、程序不规范、虚假签约、“被就业”、落实率造假等问题,力戒形式主义,确保毕业生就业统计及时、真实、准确。
华商报记者 付启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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