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薪大半个月有权要求赔偿吗?

日期:2023-05-12 11:01:12 作者:fuli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一、欠薪大半个月有权要求赔偿吗?

1、欠薪大半个月不一定可以索赔,实际能否得到赔付,融合下列要求明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付款劳务报酬、加班工资或是经济补偿金;劳动工资小于本地最低工资规定的,应该付款其差价一部分;逾期未收取的,勒令用人公司按应收金额百分之五十左右百分之一百以内的规范向劳动者加付赔偿费:

(一)没有按照工作合同约定或是国家规定的立即全额付款员工劳务报酬的;

(二)小于本地最低工资规定付款员工收入的;

(三)布置加班加点不付款加班工资的;

(四)消除或是劳动合同解除,未依照法律要求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的。

2、到时间了不给工资违反规定。

(1)薪水必须要在用人公司与员工合同约定的日期付款。遇有节假日日或歇息日,则需提前在最近的工作中日付款。薪水最少每月付款一次,推行周、日、钟头工资制度可按周、日、钟头发放工资。

(2)劳务关系彼此依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书时,用人公司需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书时一次结清员工薪水。

二、用人公司应先工资发放给职工自己吗?

1、用人公司应先工资发放给职工自己。

员工自己因事不可以领到薪水时,可对其家属或由他人代取。

用人公司可授权委托银行代发。用人公司务必书面形式纪录付款员工收入的金额、时长、领到者名字及其签名,并保存一年以上备查簿。用人公司在发放工资时要向劳动者提供一份他个人的工资明细。

2、工资发放主要包含:

工资发放新项目、工资发放水准、工资发放方式、薪水支付对象、工资发放时间及必要的时候的工资发放。

企业一定要按照合同约定,向员工付款一定数额的薪水,实际收入的付款日期、付款金额,需要根据劳动合同的协议条款明确。倘若企业并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发放工资,那样员工能选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企业只需在该部门规定期限内向员工付了薪水,那就并不一定担负付款赔偿费的责任义务。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