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制度下发执行的前三个月,企管部组织对各相关单位执行制度情况每月都要进行全面检查;
b) 制度下发三个月后,企管部组织对制度的落实情况每三个月至少检查一次,每次检查都要填写《制度检查(制度评审)报告单》交给分管领导及制度执行责任部门。
4.1.2.2 常规稽查
a) 不定时抽查有关部门的相关重点岗位。
b) 每周定期至少对一个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抽查一次。
4.1.2.3 专项稽查
对经营管理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或经常出现的问题,制定专项稽查计划,有针对性的进行稽查。
4.2 会议决议事项稽查
4.2.1 稽查依据:会议决议事项实施管制表。
4.1.2 稽查方式:企管部稽查人员根据会议决议事项的责任部门、配合部门、计划完成时间进行稽查,并向会议主持人汇报。
4.3 重要通知稽查
4.3.1 稽查依据:重要通知的内容。
4.3.2 稽查方式:企管部稽查人员根据重要通知的内容对责任部门和岗位,稽查其执行完成情况,向重要通知签批领导汇报。
4.4 临时性需要跟踪的工作事项稽查
4.4.1 稽查依据:总经理、分管副总交代的需跟踪的临时性工作事项。
4.4.2 稽查方式:企管部稽查人员根据临时性工作事项的内容对责任部门和岗位,稽查其执行完成情况,向总经理或分管副总领导汇报。
4.5 稽查记录与报告
4.5.1 稽查人员稽查时,应填写《制度检查(制度评审)报告单》,对不符合的行为或现象填写《整改通知书》,由责任人及责任部门负责人签字,并跟踪验证整改完成情况。
4.5.2 企管部每月应编制《稽查问题统计表》,报送责任部门的分管领导及总经理。
4.5 稽查处罚规定
对于违反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或执行不力者,企管部有权开具《罚款单》,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报送行政部。行政部根据《员工奖惩制度》进行处罚并公示。
4.6 稽查结果申诉
对于稽核结果,被稽核部门及责任人有严重不同意见的,应以书面形式呈报仲裁部处理,由仲裁部做出最终裁决。
5 相关文件
5.1 《制度建设管理办法》
5.2 《员工奖惩制度》
6 附件及表单
6.1 《制度检查(制度评审)报告单》
6.2 《稽查问题统计表》
6.3 《整改通知书》
6.4 《罚款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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