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夜班费被取消?绩效薪酬制度改革不能等了

日期:2023-02-19 11:19:42 作者:fuli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2021年7月,人社部等五部局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要坚持公益导向,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建立健全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要坚持按劳分配,完善按生产要素分配,坚持劳动、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要坚持动态调整,合理引导预期。在确保医疗机构良性运行、基本医保支出可承受、群众整体负担不增加、医疗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的基础上,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优化公立医院薪酬结构,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严禁向科室和医务人员下达创收指标,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卫生材料、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指导意见要求建立三级考核体系,一是制定科学的公立医院考核评价体系,考核结果与公立医院薪酬总量挂钩,二是制定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的绩效考核评价办法,考核结果与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薪酬挂钩,三是公立医院要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制定内部考核评价办法,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薪酬挂钩。

指导意见还要求,加大对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回扣等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一经发现,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021年11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印发《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准则要求,依法依规按劳取酬。严禁利用执业之便开单提成;严禁以商业目的进行统方;除就诊医院所在医联体的其他医疗机构,以及被纳入医保“双通道”管理的定点零售药店外,严禁安排患者到其他指定地点购买医药耗材等产品;严禁向患者推销商品或服务并从中谋取私利;严禁接受互联网企业与开处方配药有关的费用。

新时代呼唤加快推进绩效薪酬制度改革并建立新的绩效薪酬制度

实际上在绩效薪酬制度改革方面,我们已经不缺乏法律和政策规定。《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要求,建立健全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奖励制度,体现医疗卫生人员职业特点和技术劳动价值。《关于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到,要逐步提高人员薪酬中固定部分的比例,稳定医务人员收入预期。

目前,很多地方都在对医务人员薪酬制度进行改革试点,也取得了不少成功的经验,比如福建省三明市推出的全员目标年薪制,宁夏回族自治区、广东省深圳市按岗位设置工资水平等。

在解决夜班问题上,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有一支稳定的护士队伍长期专职上夜班,这五六十人分布在各个科室,年资高低不等。自2011年开始,邵逸夫医院对连续上夜班半年以上的护士,每月发放“包夜班”补贴;在科室奖金二次分配时,建议“包夜班”护士的奖金系数在护理部不低于1.4的基础上,各科室根据具体情况上浮。各项奖励下,该院“包夜班”护士的年收入比普通护士多5万元左右。这些做法提示,医院可以将夜班补贴纳入绩效工资的范围管理,按照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标准重新计算夜班薪酬,以匹配夜班医护人员高风险、高负荷、高强度的劳动价值。

总之,加快推进绩效薪酬制度改革势在必行刻不容缓。特别是当前医疗机构处于生存与发展的艰难时期,各种困难扑面而来,尤其需要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积极性,凝心聚力图生存谋发展的当下,快速建立起一个符合医疗行业人才培养周期长、职业风险高、技术难度大、责任担当重特点、体现以知识价值为导向既合规又有效的医院薪酬制度至为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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