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强化监督,促进质效提升?检察机关强化数据应用,提高工作效率。检察机关还强化监督方式创新,提升监督效能。
陈国庆介绍说,在推进巡回检察工作的同时,派驻检察也得到强化,2022年以来,全国15个省份以省级检察院名义印发加强派驻检察工作规范性文件,有力推动了派驻检察室建设。各地检察机关立足工作需要,强化人员配备,推进轮岗交流,派驻检察人员素质明显提高。
协同
以积极开放态度接受巡回检察
“检察机关开展监狱巡回检察已近五年,司法部监狱管理局的领导对巡回检察这项工作制度有着怎样的看法?”面对记者的提问,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副局长李静表示:“司法行政机关高度重视、全力支持。”
李静介绍,从最高检巡回检察工作试点到全面推开,司法部指导全国监狱系统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做好巡回检察工作。对于巡回检察发现监狱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监狱系统进行全面及时整改;对于监狱系统自身难以解决的体制机制性问题,检察机关通过巡回检察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协调帮助解决,共同推动监狱执法和检察监督水平双提升。
“公安机关在巡回检察协同推进和落地实施方面发挥了哪些作用?”对于这个问题,公安部监所管理局副局长游蓉提到,各级公安机关主动转变工作理念,与检察机关建立配合机制,自觉接受检察监督,不断提高依法、文明、规范管理水平。
“2022年1月,公安部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公安监管部门对照检察机关巡回检察发现的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列出清单,整改销号。”游蓉说,“各级公安机关在落实整改措施的同时,积极推动建章立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这充分体现了检察监督与监管执法水平提升的双赢多赢共赢。”陈国庆在发布会上表示,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和公安机关以积极开放的态度接受巡回检察,认真对照反馈意见积极整改,并坚持“以点带面”,部署本地监狱和看守所开展全面排查整治,进一步提升监管执法工作质效。
不仅如此,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巡回检察的机制也在不断完善。“两高两部”《关于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意见》就明确规定,支持检察机关巡回检察等工作,充分保障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检察职责。
打样
最高检跨省监狱交叉巡回检察
实现“全覆盖”
巡回检察组共发现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线索210余件,发现检察履职方面的问题240余个,发现监狱监管执法方面的问题710余个。
这是2020年以来,最高检连续三年直接组织跨省监狱交叉巡回检察的“成绩单”。据了解,截至2022年12月底,各省份已实现参与和接受跨省监狱交叉巡回检察“全覆盖”。
在最高检第五检察厅厅长侯亚辉看来,直接组织跨省交叉巡回检察,可以获取第一手资料,更容易发现和解决检察监督、司法办案中深层次问题;深入一线直接办案,认真总结巡回检察规律,能够不断完善有关制度机制,促进巡回检察工作更加规范科学高质量发展。
“还可以为地方开展巡回检察立标杆树典范。”侯亚辉表示,通过直接组织被抽调省份和被检察省份参与,提升了巡回检察质量和水平,锤炼了刑事执行检察队伍,进一步推动省级检察院组织的省内监狱交叉巡回检察更加规范开展,达到以点带面、整体推动的目的。
“最高检直接组织跨省监狱交叉巡回检察,更是检察机关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参与平安中国建设、进一步发挥巡回检察尤其是交叉巡回检察制度优势的一项重要举措。”侯亚辉说。
记者了解到,三年来,最高检共分5个批次组成16个巡回检察组开展跨省监狱交叉巡回检察,其中有11个巡回检察组由最高检副检察长或者省级院检察长担任组长。各巡回检察组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坚持党建引领,促进党建与巡回检察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创新监督方式,探索大数据赋能巡回检察;严明检察纪律,维护检察形象;遵守防疫要求,做到疫情防控和巡回检察“两不误”“两促进”,顺利完成了各项任务。
巡回检察组还坚持阳光司法,共邀请38名全国人大代表、4名全国政协委员、44名人民监督员,通过座谈交流、现场检察、参加主题党日活动和案件听证会等方式参与相关巡回检察工作,主动接受监督,听取意见建议。
规划
站在新起点
对巡回检察“精装修”
“全覆盖”的实现,标志着监狱巡回检察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背景下,巡回检察工作下一步的方向和重心是什么?
“巡回检察工作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认真梳理并协调解决存在的普遍性和深层次问题,推动巡回检察工作全面深入扎实开展,为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最高检第五检察厅副厅长刘福谦划出了重点。
“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对巡回检察工作的认识。”刘福谦说,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公安机关、法院的沟通协调,实现监管改造与检察监督工作的共同提升。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强化办案思维、严格办案标准、规范办案程序、注重办案质效。
“推进驻巡融合,提升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水平。”刘福谦说,进一步理顺派驻检察与巡回检察的关系,派驻检察要成为巡回检察的“前哨”,为巡回检察组提供有效信息,为调查核实工作提供支撑,督促监管场所整改落实巡回检察发现的问题。巡回检察要促进派驻检察更好开展日常工作,努力“留下一支不走的巡回检察组”。
“注重强基固本,加强队伍和信息化建设。”刘福谦说,加强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提高巡回检察人员的履职能力和水平。加强巡回检察信息化、科技化、数据化建设,聚焦监狱刑罚变更执行等重点案件,提升深挖职务犯罪案件线索能力,提高办案效率。
“拓展创新思路,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刘福谦说,探索建立侦查办案团队提前介入巡回检察、后期协调配合等工作机制,实现巡回检察与检察侦查工作有机结合。科学设置巡回检察相应考核指标,引导和鼓励干警参与巡回检察工作。突出党建引领,努力把党建与巡回检察融合为“一盘棋”,推动巡回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来源:检察日报 检察新闻版 作者:单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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