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58同城CEO姚劲波:拓宽房企融资通道,优化预售资金监管制度

日期:2023-03-06 11:24:54 作者:fuli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针对房企的白名单制度的落地范围可以进一步扩大,并且进入到白名单中的民企如能享受到和国央企在融资层面相近的待遇,将极大有利于民企融资环境的改善。”姚劲波向时代周报记者表示,同时,还可增强民企信用水平,包括进一步探索有效增信措施、丰富信用保护工具、适度扩大民企债券融资工具适用范围等。

图源:图虫创意

优化预售资金监管制度

除拓宽融资渠道外,姚劲波还建议优化预售资金监管制度。

据了解,预售资金为开发商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出售给购房人,购房人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支付给开发商的购房款,其中包括已付的定金、首付款等。

此前,各地政府大多要求房企将预售资金存入银行专用监管账户,只能用于本项目建设,不得随意支取和使用。但实际上,过去仍有开发商违规挪用预售资金。

近几年,各地政府再度加强预售资金监管的举措。如2022年,长沙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通知》、东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款收存管理和使用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等。

为支持优质房地产企业合理使用预售监管资金,2022年11月14日,中国银保监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商业银行出具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导商业银行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向优质房地产企业出具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

关于可置换额度,《通知》规定,置换金额不得超过监管账户中确保项目竣工交付所需资金额度的30%,置换后的监管资金不得低于监管账户中确保项目竣工交付所需资金额度的70%。

“房企作为房地产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姚劲波认为,优化资金监管制度,适当放宽预售房款监管资金的提取条件和流程,适当放宽房企对销售回款合理支配的范围。在监管账户和资金使用的同时,房企可以适当统筹调配各地项目的建设资金需求,恢复正常经营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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