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备案审查制度,也是此次修改完善立法法的一个重要内容。
“立法法修正草案进一步完善备案审查制度,包括完善主动审查制度、明确专项审查相关内容、建立健全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明确法律法规清理制度等。”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和法律教研部教授周佑勇代表说,这些修改完善必将进一步推动备案审查制度科学化、制度化、常态化,确保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与宪法相一致,为加快形成科学完备、统一权威的法律规范体系提供有力保障。
地方立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市长彭代元代表介绍,近年来,贺州市出台城市绿化条例等多部地方性法规,切实促进了市域经济社会发展。“下一步,贺州市将结合地方实际,进一步开展探索,充分用好地方立法权,同时进一步做好备案审查工作,确保地方立法准确贯彻落实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符合宪法规定、原则和精神,不抵触上位法,更加自觉地维护好国家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彭代元代表说。
以高质量立法促进高质量发展
立法法修正草案规定,立法应当适应改革需要,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和在改革中完善法治相统一,引导、推动、规范、保障相关改革,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
“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是正确处理改革与法治关系的一个重要原则。比如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意见》发布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及时作出《关于授权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浦东新区法规的决定》。通过这样的‘授权决定’,实现了立法决策和改革决策相衔接、相统一。”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周光权代表表示,这次修改完善立法法,总结实践中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发展需要的成功经验和有益做法,完善立法引领和推动改革创新的体制机制,有利于更好实现立法决策和改革决策相统一、相衔接,为改革发展提供法治支撑和法治保障,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过去几年,我们参与了多部地方性法规、规章的立改废工作,对‘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有切身的感受。”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韩永生代表说,这次修改完善立法法,完善了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相统一的制度机制,必将为深化改革注入强劲动力,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发展要高质量,立法也要高质量。根据立法法修正草案,省区市“根据区域协调发展的需要,可以协同制定地方性法规”。重庆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曹清尧代表说:“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中,生态环境、营商环境、民生保障都需要公平、统一、科学的法治环境。探索川渝两地的区域协同立法将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江浩然委员说:“京津冀三地建立区域协同立法工作机制,必将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走深走实。”
“适应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对立法质量和效率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钱雨晴委员说,“这次修改完善立法法,进一步完善立法体制机制,规范立法活动,必将推动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以务实管用的立法助力提升治理效能,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注入更多法治正能量。”(本报记者 金 歆 邵玉姿 刘军国 黄福特)
(本报记者武少民、贺林平、叶传增、亓玉昆、孙超、施钰、张云河、李茂颖、张璁、马原、刘新吾、倪弋、游仪、齐志明参与采写)
《 人民日报 》( 2023年03月07日 第 10 版)
责编:张靖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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