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怎样申报工伤

日期:2023-04-21 11:01:14 作者:fuli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一、企业怎样申报工伤

产生安全事故应当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明确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员工产生工伤事故或是依照职业病防治法要求被确诊、判定为职业危害,所属单位应当在工伤事故产生之日或是被确诊、判定为职业危害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明确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遇突发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允许,申请办理期限可以稍微增加。

用人公司未按照前款规定明确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工伤事故产生之日或是被确诊、判定为职业危害之日起1今年年底,能直接向用人公司所在城市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明确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依照此条第一款规定须经省部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开展工伤鉴定的事宜,依据属地原则由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办理。

用人公司未能此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递交工伤认定申请,在这段时间产生合乎本条例所规定的工伤待遇等相关费由该用人公司压力。

二、工伤鉴定的规范是什么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事故:

1、在作业时间与办公场所内,因工作原因遭受工伤事故的;

2、上班时间前后左右在办公场所内,从事工作中相关的预备性或结束工作遭受工伤事故的;

3、在作业时间与办公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遭受暴力行为等意外事件的;

4、患职业危害的;

5、因工出门期内,因为工作原因受伤害或是出事故失踪的;

6、在上下班途中,遭受不是本人主责的交通意外或是城市公共交通、货物运输渡船、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法规、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事故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作业时间与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的;

2、在抢险救援等维护国家利益、集体利益过程中受伤害的;

3、员工原在部队投入使用,因战、因公负伤伤残,已经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公司后旧伤复发的。

员工有前述第(一)项、第(二)项情况的,依照本条例的相关规定享有工伤保险赔偿;员工有前述第(三)项情况的,依照本条例的相关规定享有除一次性伤残补助之外的工伤保险赔偿。

第十六条员工合乎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可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定性为工伤事故或是视同工伤:

1、过失犯罪的;

2、酒醉或是吸食毒品的;

3、自虐或是轻生的。

在安全事故中,员工无法直接申报工伤待遇,起码先要做工伤鉴定,看工伤认定书最后的结果,由于是否工伤事故,并不是员工或者公司说了算,最后应以工伤鉴定的观点为标准的。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专业知识,如果你有任何困惑,有在线律师咨询,欢迎你及时资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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