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让山林得绿、林农得利

日期:2023-10-14 15:47:01 作者:fuli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整合经营集体林地 发挥森林“四库”作用

从整体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林地碎片化、集体林综合效益不高等问题依然存在。

对此,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业和草原改革发展司司长王俊中认为,一定要在农民自愿自主、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将分散的集体林地整合起来经营,释放规模效应,提高综合效益,更好发挥森林“四库”功能。

记者梳理发现,《方案》在充分吸收基层创新经验的基础上,对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作出了系列部署。

一是积极稳妥推动林权流转。鼓励各地采取措施,引导农户通过出租、合作、入股等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将闲散的林地集中起来,再一个支持各地组建林权收储机构,采取市场化方式将分散的林权适度集中起来规模经营。同时,探索林权折资量化的新路径,引导社会力量投入林业经营。国家林草局下一步还将继续进一步规范林权流转,激活林权交易。

二是大力推广合作经营。一方面,支持小农户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经营,比如家庭联合经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股份合作经营、农户托管经营等。另一方面,要发挥国有林场资金、技术和管理的优势,走场村合作的道路。支持分区分类探索国有林场经营性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引导国有林场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联合经营,实现多方共赢。

三是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发挥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动小农户作用,促进小农户与发展现代林业有机衔接,鼓励各类企业参与林业投资经营,推广“企业+合作社+农户”“企业+基地+农户”等模式,建立健全联农带农机制,让小农户更好融入大市场。

政策“组合拳”形成合力 让林农踏上共同富裕之路

集体林分布在广大乡村,是农民重要的生产资料,是增收致富的重要物质基础,也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资源。

近年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激发了集体林的发展潜力。据了解,集体林提供了国内80%的木材,80%以上的经济林产品,各地依托集体林资源,大力发展绿色富民产业,将油茶、核桃、花椒、枸杞、灵芝等小产品做成了大产业,增加了农民的收入。

王俊中表示,《方案》明确要求,农业农村产业发展、地区振兴、绿色经济和循环经济等政策要形成合力,支持林业大县发展林业产业,要提升一批现代产业园区,扶持一批专精特新林业企业,推动林业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同时,在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在公益林可以适当发展林下经济、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产业,探索不砍树能致富的新路。”

“《方案》还要求,要支持林业产业路、旅游路、资源路等集体林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林区发展条件,通过加强政策支持,推动林业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带动林区经济增长、林农增收致富。”王俊中说。

只有科学合理地利用集体林资源,发展林业特色产业,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才能促进绿水青山源源不断地转化为金山银山。

王俊中指出,要建立健全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体系,探索实施林业碳汇碳票制度,制定林业碳汇管理办法,促进林业碳汇价值变现。健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鼓励各地实行差异化补偿,让林农保护修复生态能够得到合理的回报。鼓励地方通过租赁、赎买、合作等方式,妥善处置重点生态区位里的集体林,实现“社会得绿、林农得利”。通过拓宽生态产品价值的实现路径,让山区、林区的林农同其他地区一同踏上共同富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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