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追责力度
在独立董事责任承担方面,《意见》一方面按照责权利相匹配的原则,兼顾独立董事的董事地位和外部身份导致的信息不对称、履职依赖公司配合等特点,明确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承担共同而有区别的责任,在董事对公司董事会决议、信息披露负有法定责任的基础上,推动针对性设置独立董事的行政责任、民事责任认定标准。
结合独立董事的主观过错、在决策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了解信息的途径、为核验信息采取的措施等情况综合判断,合理认定独立董事承担民事责任的形式、比例和金额,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另一方面,《意见》要求进一步规范独立董事日常履职行为,从工作时间、工作记录、兼职家数等方面规范独立董事履职。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通过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自律管理等方式,加大对独立董事履职的监管力度,督促独立董事勤勉尽责。
坚持“零容忍”打击证券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独立董事不履职不尽责的责任追究力度,对独立董事不勤勉履行法定职责、损害公司或者股东合法权益的,依法严肃追责。
此外,《中国银行保险报》记者获悉,为贯彻落实《意见》,证监会起草形成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也于4月14日表示,将以《意见》为指导,开展协会独立董事专业委员会换届工作,吸纳具有业务专长和丰富的行业经验、在所从事的领域内有较高声誉的专业人士担任委员,推动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相关要求;制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业道德规范》;探索开展独立董事履职评价工作;开发上线独立董事信息库,同时畅通上市公司与独立董事双向选聘渠道,搭建独立董事沟通交流平台,拓展优秀独立董事来源。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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