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核心在于“独立”。多年来,A股部分上市公司独董不“独”的问题受到市场诟病。
“在我国上市公司大股东股权集中、中小股东参与公司治理不积极的背景下,选择机制不健全导致独立董事素质良莠不齐,存在‘人情董事’的情况。”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会长赵旭东说。
据介绍,此次改革从任职资格、提名选举、人才来源等各环节完善制度设计,努力提升独立董事的独立履职能力。
在独立性方面,强调独立董事在身份关系上与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没有利害关系,在履职过程中不得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影响。
同时,建立独立性定期测试机制,要求独立董事每年对独立性进行自查,董事会每年评估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对不符合独立性要求的独立董事及时解聘,加强对独立董事任职后独立性的关注,确保其持续独立履职。
关切五: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如何判定独立董事责任?
近年来,一些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案例中,相关独立董事也被追责,引起市场广泛关注。那么,独立董事的责任该如何判定?
“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承担共同而有区别的法律责任,既要坚持从严监管,尽快填补对独立董事履职行为行政监管的法律空白,又要避免不合理地放大独立董事履职风险。”证监会上市部有关负责人说。
该负责人说,意见明确,要结合独立董事的主观过错、在决策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了解信息的途径、为核验信息采取的措施等情况综合判断,合理认定独立董事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形式、比例和金额。按照这个原则,证监会发布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独立董事的“责任认定考虑因素”和“不予处罚情形”都进行了详细规定。
郭雳认为,结合2022年初最高法相关司法解释以及诸如上海金融法院的有关案例,在本次国办指导意见出台后,预计独立董事的法律责任问题在司法层面会进一步得到明确。
证监会上市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独立董事制度改革使独立董事监督事项更聚焦、职能更优化、履职保障更充分、责权利更匹配、监督更有力,有助于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大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有助于加快建设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
来源:新华社
记者:刘羽佳、谭谟晓
监制:陈知春
编辑:李永锡、伍越
实习:杨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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