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书中没有写清楚薪水该怎么办

日期:2023-05-12 11:01:15 作者:fuli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一、劳动合同书中没有写清楚薪水该怎么办

1、劳动合同书对劳务报酬承诺不具体,引发争议的,用人公司与员工可以马上商议;

2、拒绝调解的,可用集体合同规定;

3、都没有集体合同或是集体合同未要求劳务报酬的,推行同酬;

4、都没有集体合同或是集体合同未要求劳动环境等标准化的,可用国家有关规定。

劳动合同书并没有注明工作职责、工资待遇、工作时间的,归属于无效合同,员工有权要求与单位在劳务合同中明确规定相关知识,要是用人公司不愿意,员工可向劳动监察举报,由劳动监察责改。给员工造成损失的,理应承担连带责任。

二、劳动合同书对劳务报酬承诺不明确的情况下该怎么办?

在劳务报酬与劳动环境等规范承诺不具体进而引发争议的情形下,用人公司与员工能够就这么多不明确的事宜再次进行交流与商议,协商一致后由变更劳动合同的形式,再次进行确立,与此同时需注意,用人公司与员工再次承诺不具体事项,应当采用书面通知。

假如商议失败,有集体合同的则可用集体合同的相关规定。集体合同是企业员工一方与单位根据平等协商,就劳务报酬、上班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商业保险福利等事宜达到的协议,对用人单位和员工都具有约束。

但有些企业、领域、区域并没集体合同,或者虽然也有集体合同但是其中并没有有关劳务报酬或劳动环境的承诺,在这样的情况下,用人公司在确认劳动者报酬时要遵循同工酬的基本原则,也需要按照有关规定来决定劳动环境相对应事项规范,如《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地区性行政规章等还对劳动环境等事宜进行了有关规定。

《劳动合同法》中有明确规定,用人公司与员工签署的劳动合同书中一定要承诺劳动报酬。因而,倘若协议中未注明薪酬得话,那这时合同能够定性为失效。员工可向企业作出要求,就未明确规定的薪酬作出承诺。用人公司不同意的,员工可向劳动监察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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