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个人独资股东会议决议

日期:2023-05-17 11:01:47 作者:fuli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一、什么叫个人独资股东会议决议

1、个人独资,又称个人独资企业,是公司的一种组织结构。个人独资,通称独资,一般是指一个自然人投资,所有资本为投资者每一个盈利性经济实体。独资是一种很历史悠久的企业形式,至今仍然广泛应用于商业经营中,其显著特点是自己注资、个体户经营、本人自主经营和自承担风险。个人独资即个人独资企业需要提供股东会决议,因而形成了个人独资股东会议决议;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八条开设个人独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投资者为一个自然人;

(二)有合法合规企业名字;

(三)有投资者申报注资;

(四)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和必须的生产运营标准;

(五)很有必要从业者。

二、个人独资和自然人独资的差别

独资是自己注资运营、归个人财产与控制、由个人担负运营风险和拥有所有经营收入的公司。非法人组织的普通合伙人公司不可以单独承担法律责任。需要由经营人去承担无限责任。从严格来说讲,企业就是指根据法律要求,由股东出资成立的盈利为目的的社会团体法人。企业一般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统称为法人代表。毕竟是个人独资公司股东,牵涉到公司股东这个概念,是指的是有限公司里的一人公司。一人公司就是指只有一个股东有限责任公司方式的企业,即企业的投资者为一人,由投资者独资经营,但投资者对债权债务仅负有限责任公司。在我国新改动的公司法规定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和法人都能够注资开设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除自然人和法人注资成立的一人公司外,在我国破产法里的国有独资企业也是属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仅仅其公司股东影响力独特罢了。个人独资和一人公司都是一个行为主体注资创建的公司,但两者的特性是截然不同的,表现在:

(1)投资人不一样:

个人独资需要由普通合伙人注资开设,一人公司既能由普通合伙人注资开设,也可由法人代表注资开设,还能够国家实行注资开设;

(2)法律主体不一样:

个人独资归属于民事主体,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一人公司成为公司的一种,是公司法人,在新公司成立时获得主体资格;

(3)责任划分不一样:

个人独资的投资者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无限连带责任;一人公司的投资者(公司股东)只以认缴出资额为准对公司负责,即负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资金不一样:

对个人独资,法律法规从未有过最少注册资金的需求,依照最新修订,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金并没有注册资本最低,公司股东也不需要一次全额交纳企业章程所规定的认缴出资额。成立的法律规定不一样个人独资按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开设;一人公司则需按照破产法开设。我希望本篇文章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假如你还有其他的难题能够点击进入按键资询,或者去资询知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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