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他因为上班时间玩手机被领导发现,公司要将他辞退了,所以这才跑来我这里求助。面对这种情况,我一方面感到好笑,另一方面又感慨事情有点匪夷所思。
好笑的原因是,竟然不相信我的观点,觉得劳动法没有用,那为何再碰到问题的时候,又想到要来我这里求助?
匪夷所思的点在于,这个用户是所有读者里面最反对我的那个,如今却碰到了被公司辞退的问题,大家说这是不是有点天注定?
解答疑问
不过后来我还是没有选择对这个人冷嘲热讽,毕竟别人是真的碰到了问题,能想到要来找我,就表示他虽然嘴巴反对,但心里还是认同我这个观点的。
那个不信劳动法的朋友,还是选择向我求助,最终拿到了经济补偿
了解了一下事情经过后,我让他先去确认公司的规章制度里面,是否有关于“员工上班时间不能看手机”之类的规定。
如果有,就再去确认规章制度里面是否有关于“员工几次严重违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如果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那公司确实有权将员工辞退,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但这里有一个大前提,那就是员工能了解公司有这项规定。
如果了解还违反,那就是明知故犯,人家辞退你没有任何问题,如果不了解,那代表员工压根就不知道公司有这条规定,那事情还有周璇的余地。
听到我的解释后,这个人就没有回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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