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办理一个违法案件 完善一项企业制度

日期:2023-09-08 14:01:34 作者:fuli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某公司收到一份匿名举报信,称该公司技术服务部门员工以产品质量鉴定不合格为由,向代理商收取理赔款回扣。由此牵出一起巨额职务侵占案。

原来,该公司的陶某、周某等14名员工,联合全国25家销售代理商作虚假理赔,将无质量问题的破损轮胎判定成符合该公司“三包”理赔情形,造成公司损失2400余万元。其间,销售代理商将虚假理赔所得50%左右返给陶某等人,剩余大部分则给了下层分销商,用于维护客户、增加轮胎销量。

案发后,江苏省常熟市检察院提前介入,发现该案涉及的25家销售代理商运营着这家公司全国80%的销售市场,且这25家销售代理商牵涉的32名犯罪嫌疑人中,绝大部分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主要股东或实际经营人。如果对涉案代理商的负责人全部逮捕、起诉,该公司的销售市场可能受到较大影响。

“我们在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的同时,审慎研究办案的政策与法律尺度,按照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不同情节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分层处理,尽可能为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创造条件。”办案检察官顾万炎介绍,在促成代理商负责人全额退赔、公司员工部分退赔,共计挽回被害单位损失1600余万元的基础上,检察院结合自首、退赔谅解、认罪认罚等情节,对20名犯罪情节较轻的代理商负责人作相对不起诉,对其余12名代理商负责人提起公诉并建议适用缓刑,对14名公司员工提起公诉,法院均予以采纳。

结合案件情况,常熟市检察院向这家公司发出检察建议,提出优化并公开理赔标准、完善内部监管制度等建议。“检察机关用专业智慧和精准服务,帮助我们构建和完善刑事风险防控机制,助力企业发展行稳致远。”公司副总经理说。

合规整改

推动企业构筑法律风险“防火墙”

2022年4月,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向顺义区检察院移送了一起保险诈骗案件。该案中,A公司员工李某甲等6人以及B公司员工张某乙,为了维系客户、提高业绩,与到店维修车辆的两名顾客合谋,通过伪造事故现场、故意制造碰撞事故等方式编造出险事由,骗取保险理赔款共计41万余元。

“案发后,保险公司对我们两家企业的管理提出质疑,保险服务一度陷入停滞。”案件办理期间,A公司、B公司的负责人紧急向顺义区检察院求助,并主动作出合规经营承诺。

办案检察官张静仁介绍,考虑到汽车服务行业领域保险诈骗犯罪高发严重影响金融安全,也制约企业的健康发展,检察机关决定对两家公司开展合规整改。

为了实现对保险公司合法权益的保护,检察机关将企业承担经济责任的情况,作为审查合规整改落实的要素,同时通过对犯罪嫌疑人开展释法说理,积极促进追赃挽损工作,被骗保险公司的损失全部被挽回。经过合规整改,A公司、B公司实现了对保险理赔业务运营风险点的有效管控,保险理赔数据也趋向正常,与保险公司的合作更为规范顺畅。两家公司在保险公司内部的合作车商等级均由B级提升至A级。

顺义区检察院会同来自物流行业协会、市场监管部门的专家,在经历实地考察、优化整改方案、开展合规考察等一系列环节后,在3个月的合规考察期后出具了合规考察报告,认为A公司、B公司已经落实了合规整改要求。综合犯罪事实、企业合规整改情况和认罪认罚情况,顺义区检察院依法对李某甲提起公诉,对张某乙等8人作出不起诉决定。根据企业合规整改情况,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对李某甲从宽处罚的量刑建议,判处李某甲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最高检相关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将加强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推动民营企业进行以合规建设为主的内控监督机制建设,促进民营企业守法合规经营;在履职办案中准确把握政策尺度,依法惩治和预防民营企业内部人员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倪弋

编辑:陈宝枫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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